14歲男孩捂嘴猥褻7歲女童

14歲男孩乘電梯時猥褻7歲女孩,未成年人加害未成年人怎麼治?11月2日晚9點多,江西樂平一名小女孩在電梯遭遇魔爪,男孩從背後捂住小女孩口鼻並猥褻,女孩差點被抱出電梯,路人發現後,男孩逃離了現場。小女孩家屬稱事後報警,但是涉事男孩不到24個小時就被放出來。

昨天,樂平市公安局通報,接警後,次日凌晨2時許傳喚了男孩,經調查,男孩的行爲構成猥褻他人,目前已依法對其作出行政拘留處罰。當前,我國的最低刑責年齡爲12歲,但這隻適用於少數極端惡劣的情況。涉事男孩14歲,有關部門處理時,不可避免地要考慮未成年加害者的年齡因素。如果其已年滿16歲,其付出的代價恐怕不止於行拘,而可能會被追究刑責。

這起事件中的施害者和受害者都是未成年人,再次引起不少網民對“違法低齡化”現象的關注和擔憂。處罰不是教育的終點,要消除未成年人違法行爲的“病根”,預防未成年人犯罪,要進一步全方位系統性地加強教育引導,讓長出“牙齒”的法律保護好每一個孩子。

編輯: 張磊

責編: 王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