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歲少年無照開車肇事釀3死2傷 警11月1日傳車主外祖父作證

日前發生15歲少年無照駕駛肇事,導致3死2傷悲劇。圖/讀者提供

15歲曾姓少年無照駕車釀三死二傷悲劇,遭依過失致死罪送辦遭裁定收容,警方依職權通知少年的外祖父今年11月1日以到案作證,若未到案10天后二度通知作證,若再未到案,則函送士林地方法院少年法庭,法院若傳喚未到則恐強制拘提到案說明。

15歲曾姓少年,10月17日趁外祖父出國不在家,搭乘捷運到東湖站赴外祖父家中取走外祖父的汽車鑰匙,騎腳踏車到新北汐止停車場牽車,駕車折返內湖找同學,途中從東湖路左轉安康路,因不慎擦撞對向汽車,高速衝撞路旁面線攤,釀嚴重車禍。

少年涉無照駕駛開車輾過路口61歲盧姓騎士,面線攤店內頂樑柱瞬間斷裂噴飛,60歲顧客陳男、51歲高女被夾在車頭和牆壁之間,血跡噴濺牆面,3人肢體明顯變形,當場失去呼吸心跳,送醫不治;面線攤40歲陳姓老闆娘、41歲黎姓女員工遭熱油燙傷,送醫無生命危險。

內湖警方依職權調查案件通知車主,也就是少年的外祖父以證人身分到案說明,時間定於11月1日,屆時娑出國的外祖父未到案,警方10天后將在第二度通知作證,若屆時未到案則函送士院少年法庭,法官則視狀況傳喚作證,若法院傳喚未到案者則恐被強制拘提到案說明。

內湖警分局今指出,10月18日警方依過失致死罪移送少年至少年法庭,因案件急迫在移送書建請調查少年及其監護人財產併爲限定處分,但經法院提醒,財產非犯罪所得,未符刑事訴訟法規定保全程序,昨本案相驗時,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士林分會陪同家屬,將會協助家屬聲請民事庭假扣押、假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