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歲少女陪酒、和男模玩4P 性影像為證...3人起訴
15歲少女遭王姓女子媒介至臺北市中山區陪酒,又媒介她與王女、2名男模「玩4P」,期間以手機拍下性影像。臺北地檢署偵結,依意圖使未滿16歲少女與他人性交行爲而媒介、拍攝未成年性影像等罪,起訴王姓女子及男模3人。
檢方調查,王姓女子涉2023年3月間起透過不知情的酒店經紀,找來15歲少女到北市中山區坐檯陪酒,每節10分鐘210元,王女每節抽20元,少女陪酒共20節,王女抽成共計4060元。
檢方追查,2023年4月10日凌晨1時許,王女找日前陪酒的15歲少女到新北市,並約來男模李男、林男到場,當天在少女同意下發生性行爲,期間以少女的手機拍下性影像。
檢方勘驗少女手機對話、IG通訊軟體,少女說,「我旁邊2人都睡着了、昨晚我們玩4P、2個男模、現在都在睡覺、無聊死了」,檢方認爲少女並無對外求援。
檢方認定,王女行爲涉犯意圖營利媒介少女坐檯陪酒、拍攝少年性影像、意圖使未滿16歲少女與他人性交而媒介等罪嫌;李男涉犯拍攝未成年人性影像罪;林男涉犯對未滿16歲少女性交罪嫌,依法起訴。
另,李男2023年7月間落網,警查扣大麻毒品,他自白當時提供了毒咖啡包,要用的人自己用;檢方認爲,全案事隔已久,難僅憑自白就認定3人涉犯引誘他人施用毒品或轉讓毒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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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歲少女遭媒介坐檯陪酒,玩4P拍性影像,臺北地檢署起訴王姓女子等3人。示意圖/報系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