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歲女童燙成香腸嘴 2人妨害幼童發育函送
高雄一名女網友臉書社團PO文指出,6日到託嬰中心接1歲大的表妹時,發現脣部紅腫,經就醫後確定是二度燙傷。(摘自臉書社團爆廢公社/楊舒婷高雄傳真)
高雄1名女網友在臉書社團PO文指出,6日到託嬰中心接1歲表妹放學時,發現表妹的脣部紅腫,家屬懷疑女童遭虐成「香腸嘴」,經查是70度奶水燙到,經就醫確定二度燙傷,憤而報警。託嬰中心主任辯稱是喝奶撞到,沒有不當虐待;餵奶的老師則說未注意泡奶開水溫度,不是故意燙傷女童,警詢後,2人依傷害、妨害幼童發育等罪嫌函送法辦。
高市府社會局獲報介入調查後表示,如果託嬰中心有不當對待幼童,依法最高可裁罰60萬元。
女網友提到,接表妹時發現她嘴脣紅腫,託兒所主任一開始說是喝奶時撞到,她查看監視器,發現老師喂表妹喝奶時表妹不喝,老師便將表妹帶到沒有監視器的地方,過了半小時纔出來。
女子致電詢問老師;老師卻吞吞吐吐,當時她詢問「牛奶泡幾度?」老師回答「70度,也沒有另外再加冷水下去衝」、還說「當時自己手溫摸下去感覺不會燙,所以就灌給妹妹喝了」。
老師說,餵奶時因女童反抗,就讓女童自己拿,但她卻把奶瓶丟出撞到圍欄,導致瓶蓋打開,半罐奶水灑在妹妹臉部和口腔,當下立刻抱去換衣服。
不過,女子提出7點質疑,認爲牛奶水灑出,身體卻沒燙傷;髒衣服也沒有還回;該品牌奶瓶的瓶蓋是出名的難開,怎會一撞就開;身爲老師卻不知道70度的水溫不能泡奶;女童並非第1次受傷,還更加嚴重;燙傷當下並沒有做任何處置,更沒有告知家長;懷疑是奶水太燙導致瓶蓋爆開。
警方表示,接獲報案後昨日下午已到託嬰中心調查,並調取監視器畫面等。傍晚並通知姜姓老師和許姓主任,詢問後,2人依傷害等罪嫌函送法辦。社會局說,前天受理通報,昨已約訪家長,並關心女童傷勢,後續會再查調託嬰中心及訪談托育人員,如確有不當對待情形,將依兒少法開罰6到60萬元罰鍰,並公佈姓名,同時裁處該家託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