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物扔垃圾車起火 5類東西是地雷 誤丟最高罰6千

電池、高壓瓶罐、食用性粉狀物、金紙或香灰餘燼、滅火器及瓦斯桶都不能當垃圾丟進垃圾車,以免發生危險。(新北市環保局提供)

新北市三重永福街日前一臺垃圾車突然燃燒起火,原來是有民衆將電腦電池丟進垃圾車內;除了電池外,高壓瓶罐、食用性粉狀物、金紙或香灰餘燼、滅火器及瓦斯桶都不能當垃圾丟進垃圾車,以免發生危險,最高可處6000元罰鍰。

據《東森新聞》報導,18日晚上7點多,三重永福街一臺垃圾車突然起火,現場冒出白煙,原來是有民衆將誤電腦電池丟進車內引爆火花,清潔隊員趕緊將垃圾袋拉出來才撲滅火勢。

除了電池外,還有4類東西也容易造成危險,臺北市環保局曾提醒,高壓瓶罐、食用性粉狀物、金紙或香灰餘燼、滅火器及瓦斯桶都不能當垃圾丟進垃圾車,若沒有落實垃圾分類,可能被處1200元到6000元罰鍰。

另外新北市今年4月1日將實施回收新規,7大類資源回收物包含乾淨塑膠袋、包裝用發泡塑膠(保麗龍)、玻璃容器、照明光源、乾電池、鉛蓄電池及高壓容器等易燃物,應分開單獨回收,且使用可辨明內容物的袋子或箱子裝,違者最高可處6000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