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2起陸配與子女入境居家檢疫14天 陸委會:有長期居留證者可來臺

記者嚴雲岑臺北報導

武漢包機臺商出現一確診病例,也讓全臺人人自危。公民團體發起「百工醫護聯合聲明」,拒絕特權式包機威脅臺灣醫療系統陸委會今(11)日參與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記者會,宣佈自2月12日0時起,針對中國大陸入境管制措施陸配與其中國大陸子女,基於家庭團聚與人道考量,准予入境,但入境後需居家檢疫14天。

▲陸委會法政處處長蔡志儒發言。(圖/記者林敬旻攝)

陸委會蔡志儒處長表示,因應目前疫情發展,基於防疫、減少人員移動風險,考量相關人道精神,兼顧防疫管理,與相關機關會商後,對中國大陸人出入境管制,採取2項措施。

一、 目前以商務履約、跨國企業內部調動投資經營管理、駐點服務、團聚及短期探親等6類事由,已經在臺停留之中國大陸人士,申請延長停留期限,得專案逐次核給15天。

二、 持社會考量專案長期居留證或長期探親證之國人或陸配的中國大陸子女,基於家庭團聚及人道考量,准予入境,入境後須居家檢疫14天。

大陸委員會說明,對相關中國大陸人員之管理措施,在面對更形嚴峻的境外疫情發展,基於防疫減少人員移動風險,審酌上揭人員目前已經在臺停留多時,不會增加境外移入防疫之風險,或考量家庭團聚、共同生活倫理需求,經綜合考量防疫風險與人道因素,採取對渠等強化管理措施,後續並將視疫情發展,即時檢討相關管理作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