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全國數字經濟核心產業增加值佔GDP比重爲9.9%

爲了全面反映我國數字經濟核心產業發展狀況,國家統計局根據《數字經濟及其核心產業統計分類(2021)》,利用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結果,覈算了全國數字經濟核心產業增加值。

經覈算,2023年我國數字經濟核心產業增加值爲127555億元,佔GDP的比重爲9.9%。

從數字經濟核心產業內部構成看,數字技術應用業增加值爲55636億元,佔數字經濟核心產業的比重最高,爲43.6%;數字產品製造業增加值爲43135億元,所佔比重爲33.8%;數字要素驅動業增加值爲24747億元,所佔比重爲19.4%;數字產品服務業增加值爲4037億元,所佔比重爲3.2%。

附註:

1.指標解釋

數字經濟核心產業,指爲產業數字化發展提供數字技術、產品、服務、基礎設施和解決方案,以及完全依賴於數字技術、數據要素的各類經濟活動。

數字經濟核心產業增加值,指我國數字經濟核心產業所有常住單位一定時期內生產活動所創造的新增價值。

常住單位指在我國經濟領土上具有經濟利益中心的經濟單位。

生產指在機構單位的控制和組織下,利用勞動、資本、貨物和服務投入,創造新的貨物和服務產出的活動。

2.覈算分類

數字經濟核心產業覈算分類以《數字經濟及其核心產業統計分類(2021)》爲基礎,分爲數字產品製造業、數字產品服務業、數字技術應用業、數字要素驅動業四個大類,對應126個國民經濟行業小類。

3.覈算方法和資料來源

數字經濟核心產業增加值按照國家統計局制定的《數字經濟增加值覈算方法》進行覈算。

覈算所需基礎數據,主要來源於全國經濟普查資料,國家統計局有關專業統計資料和國民經濟覈算資料等。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政知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