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金融監管首要任務:中小金融機構改革化險

本報記者 楊井鑫 北京報道

1月12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召開了2025年監管工作會議,在總結2024年工作的同時,部署了2025年六大重點任務,包括加快推進中小金融機構改革化險、有效防範化解重點領域金融風險、切實提高銀行業保險業高質量發展能力、堅持問題導向不斷增強監管質效、全力推動經濟運行向上向好和以更高標準、更大力度推進金融高水平對外開放。

據《中國經營報》記者瞭解,作爲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的一環,中小金融機構改革化險已經連續兩年成爲金融監管定調2025年監管工作的首要任務。其中,僅2024年就有接近200家中小金融機構合併重組或撤銷,而監管也明確表示了該工作是一項長期任務。與此前不同的是,此次監管對於高風險金融機構的風險處置任務更多落腳在後續恢復經營上。

持續“拆彈”

中小金融機構風險、房地產行業風險和地方債風險是監管2024年化解金融風險的三大領域。在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2025年工作會議上,監管在回顧過往工作中明確表示了“有力有序防範化解重點領域金融風險”。中小金融機構風險明顯收斂,城市房地產融資協調機制落地見效,“白名單”項目審批通過貸款超過5萬億元。支持配合化解地方政府債務風險。

對於2025年的工作,該會議明確要求,要以更高站位、更強擔當、更實舉措,狠抓年度重點目標任務落地落實,紮實推動監管工作取得實實在在的成效。其中,加快推進中小金融機構改革化險仍然被置於首要位置。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方面表示,加快推進中小金融機構改革化險。堅持上下統籌、分工包案、凝聚合力,全力處置高風險機構,促進治理重塑、管理重構、業務重組。

針對2025年中小金融機構改革化險的工作,記者發現2025年的工作重點與2024年有較大區別。2024年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提出,全力推進中小金融機構改革化險,把握好時度效,有計劃、分步驟開展工作。健全金融風險處置常態化機制,落實機構、股東、高管、監管、屬地、行業六方責任,推動形成工作合力。由此可見,其工作重點放在了機制建設和處置風險推進規劃上。

與2024年不同,2025年監管明確的是中小金融機構“治理重塑、管理重構、業務重組”,其重點則在恢復經營上。

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提出,穩妥處置地方中小金融機構風險。中國人民銀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近期均對相關工作進行了部署,推動中小金融機構改革化險,堅決避免風險外溢和傳導。

一家國有大行人士認爲,國有大行的風險抵禦能力較強,而部分中小銀行風險則處於比較高的水平。在當前大環境下,國有大行競爭優勢更明顯,體現在資金成本、客羣層級、風控能力各個方面,而時下處置中小金融機構風險也就很有必要。

監管統計數據顯示,截至2024年三季度末,國有大行的不良貸款率爲1.25%,撥備覆蓋率爲250.28%;城商行和農村商業銀行的不良貸款率分別爲1.82%和3.04%,撥備覆蓋率分別爲188.59%和148.77%。

近200家機構“消失”

爲何監管連續兩年將處置中小金融機構風險作爲首要工作目標?目前中小金融機構風險到底如何呢?記者發現,2024年國內高風險中小金融機構的數量和規模都在持續增加。

2024年12月27日,中國人民銀行最新發布的《中國金融穩定報告(2024)》引起了市場的高度關注。其中,監管對3936家銀行機構開展了央行金融機構評級,包含24家主要銀行及3912家中小銀行。

中國人民銀行根據評級按風險由低到高劃分爲11級,分別爲1—10級和D級。其中,評級結果1—5級爲“綠區”,6—7級爲“黃區”,8—D級爲“紅區”,而“紅區”表示機構處於風險較高狀態。

評級結果顯示,有357家處於“紅區”。其中11%的城商行處於“紅區”,按照計算,有14家城商行是“紅區”銀行。而且“紅區”銀行資產規模達到7.05萬億元,佔全部銀行資產的1.78%。

而根據2023年中國人民銀行發佈的《中國金融穩定報告(2023)》顯示,高風險銀行數量337家,總資產合計爲6.63萬億元,且均爲中小銀行。換句話說,2024年高風險銀行數量和資產規模都在增加。

與此同時,2024年中小金融機構改革化險持續推進,中小銀行合併重組步伐明顯加快。據不完全統計,在經過了一系列的收購合併或解散之後,2024年全國已有接近200家中小銀行註銷,其中涵蓋了100多家村鎮銀行和50多家農商行。

對於中小金融機構風險處置問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副局長肖遠企此前表示,在改革方面,要採取實事求是、穩步推進的原則,不搞“一刀切”。每個機構服務的區域情況不一樣,每個金融機構本身的情況也不一樣。所以要堅持一省一策、一行一策、一司一策的原則。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農村中小銀行監管司相關負責人此前表示,農村銀行司將統籌問題導向和目標導向,推動農村中小銀行兼併重組減量提質,通過改體制、轉機制、強管理、增動能,增強農村金融服務適應性和競爭力。

對於中小金融機構風險處置問題,一家券商分析師認爲,中小金融機構與區域經濟的發展密切相關,往往處於經濟欠發達地區,且業務存在放貸集中、內控機制不健全等問題。一些中小金融機構受限於資金成本較高,往往業務也會集中在高風險領域,這導致了風險問題就很突出。中小金融機構的風險處置有兩個環節,一個是處置不良資產,另一個則是恢復經營。

“按照目前監管處置中小金融機構的導向,是以收購、併購爲主。通過減少規模小的機構數量,實現提升整體中小金融機構質量的目的。”該分析師稱,這個過程時間較長,意味着中小金融機構風險化解是一場持久戰。

(編輯:朱紫雲 審覈:何莎莎 校對:顏京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