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獨家|汽車金融業務調整:有銀行暫停“高息高返”車貸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 曹媛 深圳報道

近日,部分商業銀行汽車金融業務有所調整,已有國有大行在部分地區暫停“高息高返”(也稱“高融高貸”)的汽車貸款業務。

10月22日,多位業內人士向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表示,已有部分銀行暫停“高息高返”的汽車金融業務。有的國有行已開始行動,但各地執行力度有所不同。

有汽車金融相關人士表示,“很多經銷商集團也已經和銀行商談,陸續停止‘高息高返’合作,但各城市各分行都有點差異。”

所謂“高息高返”業務,是指有的商業銀行與經銷商合作開展汽車金融業務攬客,銀行以高返傭吸引經銷商參與,經銷商則通過銀行返傭補貼車價,在銷售端力推合作銀行產品。通過該模式,相關銀行可以擴展汽車金融市場份額。有汽車金融人士指稱,該模式一定程度衝擊了汽車金融業務,“需要整個銀行業一起自律,儘早結束高息高返亂象”。

已有汽車銷售人員在這一調整“窗口期”藉此營銷。記者以消費者身份諮詢某4S店銷售人員,有銷售人員稱“趕上最後一波紅利。以前銀行給經銷商的返點高,經銷商能給你讓利多,後面不會漲價,只是迴歸到正常車價了。”

近年來,汽車金融業務成爲很多銀行資產端的重要增長點。而爲了搶佔市場份額,汽車金融行業競爭也愈發強烈,汽車金融對客利率持續降低,返傭卻不斷走高。

亦有銀行漸感被高息高返“背刺”。一位業內人士告訴記者,目前在新車的汽車貸款的定價“規則”有很多。一是集團型經銷商普遍採用佣金“競拍”模式,一般情況下對客利率越高、貸款期限越長、佣金越高。一些經銷商傾向於向客戶推薦長期限、高返傭貸款產品,將金融機構一次性支付的佣金用作車價補貼,這會導致選擇貸款購車的客戶無法享受廠家貼息的低利率政策,而選擇全款購車的客戶無法享受貸款客戶的車價補貼。

二是新車經銷商涉嫌濫用提前還款規則。在與汽車經銷商的合作中,銀行會發現部分新車經銷商利用各家銀行一次性支付佣金及可提前還款的規則,誘導客戶提前還款。例如,有的經銷商會承諾客戶,五年車貸還滿兩年提前還款可免違約金,部分經銷商也會引導客戶更快提前還款,例如銀行給經銷商15%的渠道費,違約金5% ,經銷商還能拿走10個點,這其中頗爲“有利可圖”。

近期,一位增購電車的車主告訴記者,自己有能力全款提車,但門店銷售人員以優惠力度更大、三年免息、辦貸款會多送禮物等理由說服他分期付款。消費者甚至發現部分分期貸款比全款買車更便宜的“價格倒掛”現象。

某汽車銷售人員向記者介紹目前汽車銷售常見的“五年期兩年免息方案”,例如,貸款10萬元,年化利率4.8%,每月利息400元,每月本金1667元,月供2067元,“放款後第二個月25號,我們一次性返兩年利息給客戶。400*24=9600元再扣6%的稅點,即退回9024元給你。客戶每月還是供2067,兩年後客戶可以結清,無任何費用。”

上述情形讓一些汽車金融人士頗爲無奈。“這容易引發客戶對金融機構的不滿,造成金融機構的消保客訴壓力,消費者合法權益未得到完善維護且金融機構的收益極大受損。”有股份行人士告訴記者。

“汽車廠商開展金融業務的初心是針對不同客羣的不同需求,通過不同的金融產品來降低客戶的購車門檻以促進銷售。但現在經銷商遇到價格戰,爲了拼搶市場,不得已選擇忽略客戶的差異化需求,更多地通過高返佣金融產品做價格的折讓來爭奪客戶,對汽車市場長久健康發展並不利。”今年6月,有汽車金融負責人在參加21世紀經濟報道舉辦的汽車金融閉門研討會上直言。

他認爲,沒有必要用貼息產品搶金融市場份額。實踐中,經銷商主要把貼息產品作爲手中的第二武器使用,“藉助最新的置換政策調整,我們也會把這個武器和置換結合起來,做一些產品整合,以更符合客戶需求,促進銷售。”

此前相關監管部門便強調要整治汽車金融業務的“高息高返”問題。早在2022年12月底,原銀保監會發布《關於進一步規範汽車金融業務的通知》強調,金融機構不得通過向經銷商支付高額佣金的方式引導經銷商向消費者強制搭售金融產品或服務,或選擇性向消費者推介高佣金金融產品或服務。

2023年9月,國家金融監管總局集中開展“爲民辦實事”專項行動,提出要辦好關係消費者切身利益的“關鍵小事”,進一步整治汽車金融業務“高返傭”問題,規範市場競爭秩序,促進汽車金融市場穩健發展。

2023年10月,金融監管總局向各地監管局、各類金融機構下發了《關於金融支持恢復和擴大消費的通知》,其中便強調“嚴禁通過高息高返擴展業務,嚴禁通過向客戶轉嫁返傭成本提高利費水平。加強汽車經銷商行爲管理,合法合理確定佣金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