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解讀丨投行、經紀業務違規頻發 上市券商整改聚焦四大重點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 易妍君 廣州報道今年以來,針對證券行業的監管愈發嚴格,券商人員執業標準不斷得到規範。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注意到,從券商主體層面直接受罰的情況看,當前,監管關注的重點有五個方面:一是IPO項目盡職情況、持續督導不規範的問題,以及債券承銷的盡職調查;二是自營業務合規風控把關的問題;三是開展場外期權及股票質押業務是否足夠審慎;四是自營和投顧賬戶之間的利益衝突管理;五是營業部人員管理等問題。
對於監管提出的問題,部分券商已經在嘗試通過開展業務能力培訓、加大內部追責、加強項目內控審覈及跟蹤管理等多種手段來提升自身的合規管理、內控管理水平。
整體而言,以上半年營收排名行業前十的頭部券商爲範本,結合其2024年中報披露的信息看,各家券商的整改措施覆蓋了四大重點事項:第一,加強內部學習與培訓,以提高從業人員的專業能力、合規意識;第二,完善各業務條線的執業標準、制度指引,同時督導員工勤勉盡責;第三,嚴格執行內部控制機制,切實加強合規管理;第四,探索有效的內部考覈、問責機制。
投行整改:提升水平、加大問責
上半年,頭部投行收到“罰單”的頻次在增加。例如,中信建投證券被採取行政監管措施或自律監管措施的次數達到7次,其中有6次與投行業務有關,違規涉及IPO、定增、債券承銷、持續督導等項目。
對於這些處罰,中信建投證券分別採取了整改措施。
其中,中信建投2024年中報顯示,對於持續督導不規範的問題,整改動作包括:通過組織工作人員深入學習相關法規、加強對發行人相關人員的持續督導培訓、進一步加強對發行人募集資金使用情況的現場檢查力度等方式,提高發行人規範使用募集資金的意識以及公司持續督導責任意識。
對於債券承銷項目的失責問題,中信建投證券持續組織債券高質量執業系列培訓,發佈合規業務提示,梳理並細化受託管理執業要求,加強對日常執業質量評價,完善考覈機制,加大內部追責,進一步提升業務人員債券執業水平和公司債券業務執業質量。
中信證券則因爲可轉債保薦項目、IPO項目、持續督導項目違規,三次被證監會及其分支機構出具警示函。
對於這些違規行爲,中信證券2024年中報提及,公司就中國證監會提出的問題認真落實整改,並提交了整改報告。但具體整體措施未在半年報中披露。
自營、經紀管控機制待完善
上半年,還有一些大型券商收到較多“罰單”,與其自營業務、經紀業務、融資業務內控失效有關。例如,華泰證券被查出:部分自營業務合規風控把關不到位、對部分客戶適當性管理及督促義務履行不到位、從業人員資質管理不到位、營業部違規舉辦客戶培訓交流會、開展融資融券業務時對客戶交易行爲管理不到位等問題。
對此,華泰證券2024年中報提到,公司已組織相關部門通過修訂制度、優化流程等方式進一步規範具體業務環節,並就整改落實情況向江蘇證監局提交了書面報告。並且,已督促深圳深南大道證券營業部及時整改,並對相關責任主體開展考覈問責。同時,已組織相關部門通過系統流程改造、加強合規宣導等方式進行整改。
在銀河證券收到的“罰單”中,有4張涉及經紀業務和融資業務,包括代銷私募基金業務違規、開展場外期權及股票質押業務不審慎、營業部員工違規等。
該券商2024年中報表明,公司對監管措施認定的相關問題進行全面梳理排查,進一步強化代銷管理,優化制度建設、完善決策機制、加強合規風控;督促南京燕山路營業部健全並嚴格執行內部控制機制,切實加強合規管理,嚴禁無證展業,嚴格規範工作人員的執業行爲。
招商證券也因爲兩家營業部存在違規行爲分別被安徽證監局、上海證監局出具警示函。爲此,“公司已對營銷團隊的產品銷售資質進行了梳理和管控,同時要求分支機構加強從業人員事前、事中、事後行爲的培訓、管理及問責。”招商證券表示。
另外,中金公司因爲利益衝突管理不到位、開展場外期權業務不審慎、多名員工曾存在買賣股票等行爲,兩度被北京證監局採取行政監管措施。
中金公司2024年中報提及,公司強化員工從業資格和員工違規炒股的管控機制 ,加強員工交易行爲的全面監測 ,對發現的無資格展業及違規炒股問題採取合規督導措施或移交公司問責。
強化境外子公司管理
上半年,多家券商由於對境外子公司管理不當而被監管處罰,各家券商也進行了整改。例如,上海證監局查出,申萬宏源證券“未有效建立覆蓋境外子公司的決策事項落實跟蹤制度 ,未明確境外 子公司的關聯交易管理制度 ;未督促境外子公司有效處置風險指標超限額的情形;未對境外子公司部分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重要崗位人員開展離任審計或離任審查 。”
申萬宏源證券2024年中報提及,針對上述問題,公司已建立覆蓋境外子公司的決策事項跟蹤落實機制,督促子公司積極落實公司決策,境外子公司已制定下發《關聯交易管理制度(試行)》;境外子公司已將申萬宏源證券 《風險限額指標方案》中各項指標納入自身的限額管理方案並嚴格執行 ,申萬宏源證券修訂完善風險 管理有關制度 ,強化對境外子公司風險管控力度 ;申萬宏源證券和相關境外子公司已分別對相關人員開展離任審計工作 。
海通證券也被查出存在“對境外子公司合規管理和風險管理不到位,未健全覆蓋境外子公司的風險指標體系;未督促境外子公司有效處置風險指標超限額的情形;未按規定就境外子公司相關議案進行集體討論;未對境外子公司部分董事、高級管理人員開展離任審計或離任審查”等問題。
對此,海通證券2024年中報提及,公司在收到監管函件後,高度重視,第一時間對相關人員啓動內部問責程序,深刻檢討業務管控不足,全面落實相關整改工作,確保各業務環節嚴格遵循法律法規與自律準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