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個月前才被判刑 男又酒駕害富家女友拋飛車外死亡 下場曝光

黃姓男子去年酒駕,於苗栗縣苑裡鎮苗43線道、德行路口自撞燈杆,轎車當場斷成2截。(中時資料照)

苗栗縣25歲黃姓男子去年酒駕載家境富裕的商姓女友,途中高速自撞路燈杆,車體斷成2截,商女拋飛車外當場死亡,黃男則重傷撿回一命。案經苗栗地院審理,認定黃男肇事前2月才因酒駕被判刑,卻仍再犯,依酒駕致人於死罪,處其4年6月徒刑。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黃姓男子2021年9月10日凌晨在苗栗縣苑裡鎮的友人住家中,飲用5、6罐啤酒,同日上午6時許酒駕載商姓女友,超速行經德行路與鄉道苗43線路口,撞上路燈燈杆,車體斷成2截,導致副駕駛座的商姓女友拋飛車外。

警消趕到現場時,商女傷勢嚴重,到院前死亡,黃男則是頭骨破裂、左部頭骨外露、左耳耳漏,送醫救回一名,警方經抽血檢測黃男,發現其酒測值高達1.0mg/L,明顯已經爛醉。

黃姓男子去年酒駕,於苗栗縣苑裡鎮苗43線道、德行路口自撞燈杆,轎車當場斷成2截,造成商姓女乘客拋飛車外死亡。(中時資料照)

警方當時調查,黃男是苗栗通霄人,3年前離家後就沒有跟家人聯絡,21歲商女是臺中人,家境優渥,3年前未婚跟前男友產下1子,後來與黃男交往,但遭家人反對,拋下3歲兒子,讓外公、外婆照料,自己負氣離家出走,與黃男私奔同居,也斷絕跟家人的聯繫,如今卻因黃男酒駕喪命,家屬得知死訊後悲痛不已。案經商女父親提告,黃男遭苗栗地檢署起訴。

苗栗地院法官認爲,黃男非初次酒駕,肇事前2月才因同理由遭法院判5月徒刑,仍於5年內再犯危險駕駛致人於死罪,顯見黃男嚴重缺乏道路交通法規意識,對公衆交通安全與用路人的生命、身體及財產產生高度危險性,並導致搭載的商女死亡,對其家屬造成難以抹滅的傷痛。

法官指出,考量商女的父親無調解意願,黃男迄今未獲得商父的諒解與和解等,依酒駕致人於死罪,處黃男4年6月徒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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