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年後要結婚!他想買房「請女友負擔房貸」被拒 網風向一面倒

▲原PO想買房。(示意圖/取自Pixabay,下同)

記者曾筠淇/綜合報導

如果與伴侶有結婚的打算,其中一方買房了,另一方需要幫忙分擔嗎?近日有網友發文表示,他最近決定買房,一個月約莫要付4萬元的貸款,因此有意請女友一起負擔,然而對方起初答應,後來卻反悔,讓他實在不能理解。貼文曝光後,引發網友討論。

男網友在Dcard上,以「買房請女友分擔有錯嗎」爲標題發文,提到他和女友交往5年了,預計2年後結婚。他們目前租屋,雖然房租2萬元,但女友只有付5000元。

原PO透露,他最近有意買房,經計算,未來每個月都必須繳4萬元的房貸,若女友願意負擔1萬5000元,每月3萬元內還在他的能力範圍之內。然而,女友起初答應付1萬5000元,後來卻反悔,覺得房子並沒有自己的名字,爲什麼要付錢?

原PO則提議,只要女友願意出一半的頭期款,房子也可以共同登記,但對方卻說自己沒錢,更嚷嚷着其他人也都是共同登記。對此,原PO實在難以理解,買房請女友分擔有什麼問題?

貼文曝光後,底下網友則一面倒認爲,「就你婚前財產,你自己無法負擔4萬房貸,就不要想着拿別人的錢來補啦」、「自己沒能力負擔買房,爲什麼要強迫女友」、「你就像一個慣老闆,總是在畫大餅,好處都自己包」、「分手後女方兩手空空,你倒是挺會算計人的」、「自己負擔最好,離婚或分手都還是你一個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