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新兵爲騙14天婚假「同性假結婚」緩起訴!高檢駁回再議確定

2天兵爲騙14天婚假竟「同性假結婚」!高檢駁回再議確定緩起訴,圖爲義務役示意圖。(中時資料庫)

新北市顏姓、張姓2名義務役新兵爲騙取婚假,今年8月間,至北市南港區公所辦理結婚登記,再持戶口名簿等證明向長官請婚假,事後遭到長官識破移送法辦,兩人予以緩起訴1年,並各支付公庫3萬元。新北檢給予2人緩起訴後,並依職權送高等檢察署再議,高檢署今(14日)駁回再議。

新北地檢署指出,顏姓、張姓2男今年6月13日入伍軍事訓練役175梯,隸屬新北市五股憲兵訓練中心,現階爲二兵,2人「求假若渴」,並無結婚真意,竟突發奇想,8月11日上午,2男至臺北市南港區公所辦理結婚登記。

顏姓、張姓2男再用不實結婚證明書、戶口名簿、身分證向部隊申請婚假,部隊一時不察,覈准婚假。長官覺得有異,前往2男家裡查訪,他們纔剛放假僅1天,立即戳破2男荒唐行徑,後被新北市憲兵隊移送偵辦。

檢方表示,2人坦承犯行,深表悔悟,審酌素行尚可,依違反陸海空軍刑法「意圖免除職役詐僞」罪嫌及行使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文書罪,予以緩起訴1年,期間1年,並命2人支付公庫各3萬元。

地檢署依職權送臺灣高等檢察署再議,高檢署認爲全案偵查並無疑義,因此駁回再議,2名士兵獲得緩起訴處分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