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歲身障男求職不順 累睡涼亭、餓撿廚餘流浪3天...大甲警伸援手
臺中一名30身障男子和朋友相約找工作,和朋友失散他沒帶手機,在臺中大安出海口附近迷途3天,累睡涼亭,餓吃餐廳廚餘,員警和海巡人員巡邏發現,帶男子回派出所提供食物止飢,找到他家人通知接回家。
臺中市大甲分局海墘派出所警員費孝安與海巡人員,日前巡邏會哨勤務時,深夜在大安區塭寮漁港出海口處,發現有一名身形瘦小、年約30歲男子正在一家知名的海產餐廳旁撿拾廚餘桶內盤羹剩菜止飢。
員警和海巡人員上前關懷,查知男子3天前和朋友從苗栗縣苑裡鎮住家外出找工作時因故失散,他沒帶手機無法對外聯繫親友,身無分文,受困漁港3天,累了就睡附近的涼亭或公廁,肚子餓就撿拾餐廳廚餘充飢,員警得知該男子遭遇後,帶他回到派出所暫時安置,提供食物果腹,聯繫家屬到場接他回家。
員警以警用電腦查詢資料,確認30歲男子住苗栗苑裡鎮,家中有父、母親等親屬,母親表示,兒子是身心障礙者,時常一吭不響的就獨自外出許久才返家,家人都見怪不怪,但是前幾天男子說他要跟朋友去外面找工作後就音訊全無,這一次是他失聯最久的一次,家人心急如焚擔心遭遇不測,沒想到他會跑到臺中市大安區塭寮漁港,感謝警方協助把兒子找回來。
大甲分局長謝建國表示,員警能主動熱心及時協助身心障礙者安全返家,熱心爲民服務精神值得讚許;他呼籲民衆,爲關懷弱勢族羣,警察機關針對失智老人、精神病患、身心障礙者提供自願捺印指紋建檔等爲民服務工作,只要家屬或監護人認有必要申請建檔,可向各分局偵查隊、警察局刑事鑑識中心申請,即使身心障礙者不小心走失,警方也能順利協助他們安心找到回家的路。
臺中一名30歲身障男子求職不順,撿廚餘食物充飢3天,大甲暖警援助再送他回家。圖/警方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