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歲渣男約11歲女童愛愛致懷孕 不久和別人結婚 法官重判

彰化縣一名卅多歲曾姓男子去年在網路上認識11歲女童,竟約出女童連續4次在其住處和旅館發生性行爲,且每次都未戴保險套,造成女童懷孕,後來進行流產手術,曾男不久後即結婚,彰化地方法院依妨害性自主罪將他判刑4年8月。

判決書指出,曾男子去年7月中旬在臉書及網路遊戲通訊軟體結識年僅11歲的小學女童,即在7、8月間連續4次約出女童,分別到他住處及旅館發生性行爲,直到女童家人發現她懷孕,逼問下才說出和男子性交情事,家人報警處理,女童也在去年10月進行人工引產。

曾男雖坦承犯行,但仍未得到女童家人諒解,女童父親認爲,曾男都已是30多歲的成年人怎可對女童做這樣的事,不願與曾男和解,請求從重量刑。

法官審理時也發現,曾男與女童性行爲時均未做避孕安全措施,未戴保險套,雖兩人性交是在女童同意下進行,但曾男不顧女童年紀還小並不成熟,僅憑一己私慾,造成女童身心危害嚴重。

曾男與女童性交後不久即結婚,且曾男有詐欺、竊盜、毒品等前科,雖承認犯行且表示悔意,但法官認爲其對女童身心健康缺少尊重,對女童造成身心危害非輕,因此將他重判4年8月。

卅多歲男子去年在網路上認識11歲女童,竟約出女童連續4次在其住處和旅館發生性行爲,造成女童懷孕,後人工流產,彰化地方法院將他重判4年8月。記者林宛諭/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