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2萬戶受惠!單一自住減稅僅排除不到1%豪宅

房屋稅2.0給予單一自住降稅,但須排除豪宅。財政部今(16)日預告「豪宅」定義,六都及新竹縣市爲轄內房屋現值排名前1%、其餘縣市爲排名前0.3%。據估算,依此排除豪宅後,全國仍有312萬戶、逾99%單一自住享受到減稅。

房屋稅2.0(即囤房稅2.0)今年7月上路,將反映在明年5月房屋稅單。此次修法除加重囤房稅率外,也給予單一自住減稅優惠,稅率自1.2%調降至1%,不過必須排除現值一定金額以上的豪宅。

針對何謂豪宅,財政部與地方政府經過兩次研商、充分溝通,預告「一定金額基準」草案,預告期30日,採簡化作法,各縣市將轄內單一自住按現值由高至低排名後,六都、新竹縣市取前1%爲豪宅,其餘縣市取前0.3%爲豪宅。

舉例來說,以臺北市而言,去年5月開徵的房屋稅中,單一自住共237,328戶,按現值排名後,前1%、共2,373戶剔除,其餘234,955戶可適用單一自住1%稅率。

至於爲何新竹縣市與六都標準一致?賦稅署長宋秀玲表示,新竹縣市轄內房屋呈兩極化,豪宅現值可能不輸六都,經過與地方政府溝通,新竹縣市均同意單一自住的豪宅標準與六都切齊。

若按去年開徵資料來看,臺北市現值在約275萬元以下的房屋可適用單一自住優惠,但宋秀玲強調,此數字爲浮動,實際狀況仍要到明年房屋稅開徵時,纔會有精確數字。

宋秀玲指出,豪宅基準的訂定方式簡單明瞭,若按此基準估算,適用房屋稅1%優惠稅率的戶數共約312萬戶,不適用戶數共約2.6萬戶(含七都2.4萬戶、其餘縣市0.2萬戶),合計減稅利益約23.6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