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歲女律師「勝率最高離婚律師」 遭檢舉違反《律師法》收2懲處
高雄1名36歲許姓女律師,去年8月在Google刊登廣告,自稱「勝率最高離婚律師」。(示意圖/本報資料照)
高雄1名36歲許姓女律師,去年8月在Google刊登廣告,自稱「勝率最高離婚律師」,並稱其主持的律師事務所「在高雄地區深耕34年」、「擁有三十多年開庭經驗」,遭檢舉刊登不實廣告推展律師業務。高雄律師公會認爲她違反律師法、律師倫理規範和律師推展業務規範,律師懲戒委員會審理後認定許女虛構年資、誇大不實文字推銷已違反《律師法》,決議祭出警告、自費6小時律師倫理規費研習。
許女在自己架設的官方網站、粉絲專頁及委託廣告公司推銷時,稱其主持的律師事務所「在高雄地區深耕34年」、「高雄律師最強律師免費法律顧問」、「集結高雄律師團隊、臺南律師團隊、屏東律師團隊,擁有三十多年開庭經驗」、「這些都是替客戶所提供的服務,三十幾年的經驗」遭檢舉刊登不實廣告推展律師業務。
據瞭解,許女主張在自己架設的官方網站、粉絲專頁及委託廣告公司推銷時,均有表明自己與事務所名稱,無跨大或誤導;且民衆輸入關鍵字後再點選其官網、粉專行爲時,自己是「被動等待」當事人聯繫,無主動聯繫或拜訪當事人,認爲這部分沒違規。
對於廣告中出現勝率部分,許女承認《律師法》規定不可告知勝訴或保證勝訴,與奉行《律師倫理規範》,其在一時未盡監督責任,發現「勝率最高離婚律師」後立刻督促廣告公司將該標題更改,絕無再犯可能。懇請委員會考量爲初犯,從輕以勸告處分。
律師懲戒委員會調查,許姓女律師確實在2022年8月2日在Google搜尋頁面刊登「勝率最高離婚律師」廣告,她也不爭執,可見爲真,而廣告虛構年資,標榜開庭經驗和「最強律師」等誇大不實的推銷文字,已違反規範。
律師懲戒委員會認爲,許女廣告之文字直接以勝率最高律師、最強律師等誇大不實文字表示勝率及推銷,甚至虛構年資標榜開庭經驗,已違反《律師法》規定律師不得以誇大不實、不正當方法推展業務,以及《律師倫理規範》規定不得誇大不實或引人錯誤方式宣傳推展業務,審酌其事後修改廣告,決議記許女警告、自費6小時律師倫理規費研習共2懲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