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男揪陌生女KTV狂歡 見她醉倒掏空錢包輪番泄慾 代價慘痛
新北3名男子揪陌生女子唱歌,卻趁機竊取對方財物並趁機性侵。(示意圖/Shutterstock)
新北市3名男子今年前往KTV消費,見陌生A女獨自在大廳舞池,便邀請A女進入包廂同樂,期間A女醉倒包廂,未料其中2男藉機竊走A女皮包中的4千元現金,3男則接連性侵A女得逞。新北地院審結,依共同犯乘機性交罪,各處3人有期徒刑3年4月,另涉及竊盜罪的2男則再遭處拘役40日。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3名男子今年1月16日上午前往新北一間KTV消費,在大廳搭訕本不認相識的A女,邀請A女一同進入包廂歡聚,後來A女喝醉倒在包廂不醒人事,未料其中2男藉機翻找A女的錢包,竊走現金4千元,事後3男還接續以手指、下體等方式性侵A女。直到A女清醒後發覺遭侵犯,崩潰前往警局報案。
新北地院審理時,3男先後認罪,法官指出,3男認爲初次見面的A女醉後可欺,未能剋制自身慾望犯案,極不尊重女性的身體自主權,實在不該,甚至其中2男還趁A女酒醉時竊取財物,用於支付包廂費用。
法官考量,3男年輕氣盛,犯後均主動向A女表達和解意願,但因金額問題無法達成調解,審酌A女因本案身心受重創,表達不願和解、希望法院從重量刑等意見,依共同犯乘機性交罪,各判處3男有期徒刑3年4月,另涉及竊盜罪的2男,則各遭處拘役40日,拘役部分可易科罰金4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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