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歲女童撫摸父母下體稱「保母爸爸教的」 無罪原因曝光!

高雄一名3歲女童在家裡摸爸爸的鳥鳥,和媽媽玩耍時也會觸碰媽媽的下體和胸部,女童竟說是:「保母爸爸教的」。(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高雄市一名年僅3歲的女童在家中撫摸其父親的生殖器官,並於與母親嬉戲時接觸母親的下體及胸部。母親疑惑地詢問女兒此等行爲的緣由,未料女兒的天真回答讓父母大吃一驚:「保母爸爸教的。」女童的父母聞言驚愕不已,懷疑女兒遭到男性保母的侵犯,遂向警方報案,意圖爲女兒討回公道。然而,經醫師鑑定後,認爲女童正處於「對性器官產生好奇的年齡階段」,且缺少證據證明男保母存有猥褻行爲,因此法官判男保母無罪。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薛姓男保母自2021年3月起負責照顧女童,女童父母下班後再將女兒從保母處接回。2022年11月,女童返家時突然伸手觸碰父親的生殖器官,父親感到驚訝,以爲是女兒不慎碰觸。豈料,女童在與母親玩耍時,再度觸碰母親的下體及胸部。父母商議後覺得可疑,詢問女兒此舉的緣由,女兒竟天真地回答:「保母爸爸教的」,還表示「保母爸爸會親吻她、撫摸她」。

父母聽女童回答後大爲震驚,認爲女兒遭到薛姓男保母的侵害,憤而報警提告,爲女兒伸張正義。高雄地方法院審理案件時,薛姓保母喊冤辯稱,女童曾要求他抱抱,他拒絕後便以搔癢的方式讓女童退開。過程中,女童的側臉不慎撞到他的臉頰,他用嘴脣輕輕咬了女童的耳朵。此外,另有一次他坐在沙發上,女童跑來時踩到他的鞋子而跌倒,身體向前傾倒時,右手不慎觸碰了他的生殖器官。他反覆辯稱自己從未觸摸過女童的下體。

法官召集當初鑑定女童的醫師出庭作證。醫師表示,女童在接受檢察官、警方和社工人員詢問時,被問及「保母爸爸有摸過你的羞羞?」等封閉式問題,有引導女童回答的傾向。然而,女童無法具體描述保母爸爸是怎麼觸摸她的,陳述的可信度不高。至於女童下體紅腫的部分,則可能是小兒科門診常見的婦產科疾病。外陰部發炎、腫脹和發癢的症狀,通常是由外界刺激所致,例如衣物摩擦、不適當的沐浴清潔用品或其他人工刺激,難以證明女童遭到薛男碰觸下體。

醫師進一步指出,3歲孩童或一般孩童對於性器官會感到好奇,有時也會觸摸。女童剛好正處於「對性器官感到好奇的階段」,纔會觸碰父母的下體。

法官綜合相關證據,認爲檢察官提供的證據以及女童母親的指控均有瑕疵,證明力薄弱,難信以爲真。此外,亦無其他證據支持薛男侵犯女童的說法。因此,認定罪證不足,判決薛男無罪,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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