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歲女遭虐成「皮包骨」 狠父母:她不愛吃飯纔打 法官怒重判
3歲女遭虐成「皮包骨」,狠父母:她不愛吃飯纔打,法官怒重判。(達志影像)
2021年4月高雄一名三歲女童腦出血被送至醫院急診,醫生髮現她身高僅83公分、體重7.9公斤,極度瘦弱,身上還滿布瘀青,懷疑受虐通報。警方調查後驚覺女童長期遭限制餵食且不當管教,蔡婦與林姓丈夫一審依涉嫌妨害幼童發育罪各判處徒刑1年6月,市府不服上訴,高雄高分院認爲凌虐行爲已造成小孩重大傷害,從重判處林男5年10月、蔡婦5年2月徒刑。
據查,46歲蔡姓女子2017年6月生下女童,當時因沒能力照顧,委由社會局轉送寄養家庭。2019年7月,蔡女申請將女童接回親自照顧,半年後社工到家中訪視,發現女童身形瘦弱,沒多久就被送醫急救,院方檢查出女童營養不良、發育遲緩。
警方調查,蔡女交往復雜,前後分別和4名男子產下3女1男,受虐女童的生父林姓男子辯稱是女兒個性調皮且不愛吃飯,纔會用棍棒教訓她。至於女童腦出血送醫,蔡女和林男都否認動手,大女兒作證說是妹妹自己暴衝撞牆纔會受傷昏倒。
檢方查出,女童父母平常疑似刻意限制女童進食,導致女童長期處於飢餓狀態,但蔡女和林男辯稱是晚下班、女童晚吃且吃得少所致。但檢方仍認定女童父母疏於照顧,依刑法《妨害兒童自然發育罪》起訴。
高雄地院一審將夫妻各判處有期徒刑1年6月,但社會局認爲太輕,要求檢方上訴,被告夫婦也提上訴,但因未陳述理由而被駁回。高院法官調查,認爲女童受虐情形相當嚴重,已構成重大傷害,從重分別判處林男和蔡婦5年10月和5年2月徒刑,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