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位陸公民遭我遣返馬來西亞 陸委會:未申請合法入境證
陸委會副主委詹志宏表示,被遣返的3位大陸公民,沒有合法的入境許可,也沒有事先聯繫第三國,所以依法「把他們平安的送回原出發地」。(記者廖士鋒/攝影)
大陸3位公民1月30日晚間自馬來西亞吉隆坡來臺轉機,期間跳機求庇護,遭移民署表依法在今天送回吉隆坡。陸委會表示,他們沒有申請我國的合法入境證,政府就照一般的國際慣例,依照我國法律,「把他們平安的送回原出發地」。
對於這次處置3位大陸公民,短期內予以遣返,與上次2023年9月字泰國搭機來臺的陸籍人士陳思明相較,後者明顯在臺灣停留較長時間,區別標準何在?陸委會副主委詹志宏1日下午指出,陳思明之前有聯繫過第三國,但這次的3人則沒有。
詹志宏提到,在全世界各國的機場都一樣,「沒有合法的入境許可的,各個國家都不會讓這些旅客入境」,陳思明或是今天已經離境的這3位,他們都沒有申請我國的合法入境證。
詹志宏指出陳思明原來就跟美方有接觸,因爲他希望能夠到第三國,接觸到最後,希望到臺灣來對他人身安全比較有保障,「所以那個時候我們聯繫第三國的結果是確實他們有在進行這個程序,那這一次這三位並沒有任何的這樣的事先的安排」,所以我方政府就照一般的國際慣例,依照我國的法律,「把他們平安的送回原出發地」。他並以電影「航站情緣」形容這一轉機的情況。
另外,就香港23條立法,臺灣人過去是否更加危險?詹志宏則說,全世界因爲各國最近這幾年都在高度關切香港局勢的演變,過去這幾年香港政府的一些做法,大家也蠻憂慮香港民衆的自由、人權等等方面的保障是不是能夠照過去,「這個是令人真的是很擔憂的」。
目前港府法案正在詢意見的階段,詹志宏強調,他們的立法都是原則性的規定,怎麼樣執行,解釋權充分掌握在港府的手裡,跟中國大陸的法律、執法「是一模一樣的模式,這個是令人擔憂的」。他表示,臺港兩地很密切的關係已經好幾十年了,不是一天兩天建立起來的,「但是我們真的非常不樂見,因爲香港它考慮到他的一些政治因素,必須要限縮將來臺港兩地的民間往來,我們真的是非常、非常的不樂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