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起,江蘇這些地方禁獵

現代快報訊(通訊員 陸青 記者 盧河燕)近日,江蘇省林業局發佈了《關於劃定陸生野生動物禁獵區和禁獵期等禁獵事項的通告》(以下簡稱《通告》)。現代快報記者瞭解到,《通告》劃定全省陸生野生動物禁獵區、規定禁獵期以及禁用獵捕工具和方法,禁止獵捕對象爲國家重點保護、江蘇省重點保護以及有重要生態、科學、社會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通告》將於2025年3月1日起施行。

《通告》明確,江蘇省行政區域內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森林公園、溼地公園、地質公園、海洋公園等各類自然保護地,世界自然遺產地、重要溼地、生態公益林、國有林場,陸生野生動物重要棲息地、候鳥等陸生野生動物遷徙通道、國家和省重點保護陸生野生動物集中分佈區域以及其他依法劃定的禁獵區爲全省陸生野生動物禁獵區。

江蘇位於東亞—澳大利西亞候鳥遷飛通道上,每年有大量候鳥在省內中轉停歇,此外還分佈有麋鹿、獐等國家重點保護哺乳動物。爲了更好地保護這些動物,《通告》明確,禁獵區內全年禁獵;禁獵區外,哺乳類、鳥類全年禁獵,其他陸生野生動物每年3月1日至11月30日禁獵。

《通告》明確,江蘇禁用獵捕工具包括毒藥、爆炸物、電擊或者電子誘捕裝置以及獵套、獵夾、捕鳥網、地槍、排銃等工具以及非人爲操作並危害人畜安全的裝置;軍用武器、射擊運動槍支、氣槍、自制獵槍、鳥銃以及射釘槍等工具改造成的槍械;農藥、麻醉藥或者其他可能導致野生動物大量傷亡的製劑。

禁用獵捕方法包括夜間照明行獵、殲滅性圍獵、搗毀巢穴、火攻、煙燻、網捕和機動車追趕、鳥鳴音樂或高頻聲波引誘、猛禽獵捕、獵狗圍獵、陷阱等方法以及撿蛋和掏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