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起 解凍雞肉強制標示

3月起,解凍雞肉將強制標示。(圖/本報系資料照片)

3月1日起,除了豬肉、雞肉都要像進口牛肉一樣有產地標示外,農委會昨表示,冷凍雞肉解凍後再賣,容易孳生細菌影響食安,所以下月起,將要求8大量通路及超市賣場,強制標示「解凍肉」,業者若無明確標示,農委會將依《消保法裁罰,最重可罰150萬元。

家樂福、愛買與全聯等賣場對此都回應,將會全力配合。大潤發表示,目前冷凍肉品若解凍已有特別標示,但會更強化以配合政府規定

農委會主委陳保基去年曾表示,國產雞肉和進口雞肉價差2倍,爲了避免不肖業者將進口雞肉解凍後「冒充」國產溫體雞肉高價販售,賺取價差,農委會已經在1月底公告冷藏與冷凍雞肉酵素活性檢驗方法」,研發出「雞肉酵素法」,到市場抽檢,一天就可得知檢測結果

農委會畜牧處長黃國青指出,解凍後的雞肉看起來水水爛爛的,吃起來肉質彈性,最擔心的就是,雞肉解凍後孳生細菌,民衆若買回家沒馬上料理,又放回冰箱冷凍,等要吃時再解凍,將孳生更多細菌,對消費者來說,簡直是「傷身又傷荷包」。

因此,3月1日起除豬雞肉需標示產地制度上路外,量販超市雞肉須明確標示「解凍肉」或「解凍品」字樣,農委會下週將邀集家樂福、大潤發、愛買、全聯等8大通路、40家業者開會,說明相關規定外,也告訴量販業者從3月1日起落實,農委會將派員抽查。

黃國青說,因爲豬肉的酵素檢驗法尚未研發,首波將先鎖定量販超市的雞肉抽檢,違者限期改善,若無改善,將可以依《消保法》開罰6至150萬元,傳統市場雞肉攤檢驗則列爲第二波抽檢對象

他指出,分辨冷藏或冷凍(解凍)的「雞肉酵素法」,日前經過農委會測試CAS雞肉,發現以酵素活性5.5爲界線,當測值低於5.5以下,可判定爲冷藏雞肉,若測值高於5.5以上,則可判定爲冷凍(解凍)雞肉,準確率高達9成以上。

農委會表示,每年進口12萬公噸白肉雞,佔國內肉雞市場約4成,其中超過95%從美國進口,目前國產白肉雞腿1公斤70到80元,進口白肉雞腿1公斤40至50元,兩者價差約2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