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歲女童臉、腿有傷 師被依傷害罪送辦
新北市瑞芳區一所私立幼兒園陳姓女老師,管教時涉嫌打傷女童,警方依傷害罪嫌將她函送法辦。教育局昨表示,若陳女違法屬實,最重可罰60萬元,且終身不得擔任教保服務人員。傳幼兒園已拒絕女童上學,教育局將媒合鄰近幼兒園接手。
園方表示,此事已進入司法程序,交由檢警調查,未再多做說明。
劉姓男子表示,4歲女兒領有身心障礙手冊,幼兒園「娃娃車」在1月2日下課後,將女兒送到親戚家中,親戚發現腳部有被棍子打的傷痕,耳朵整片紅腫瘀血,他得知後非常痛心。
劉男說,當天詢問園方女兒爲何會受傷,園方曾回覆,教保員承認有打小孩,他追問原因,對方僅說「小孩不乖」,未再解釋。他認爲女兒再怎麼不乖,也不能打成這樣,又不是打土匪。
至於耳朵傷痕,園方解釋女童不戴口罩,硬扯彈力拉繩耳朵才受傷。劉男不能接受園方說法,當天帶女兒到瑞芳礦工醫院驗傷,檢查出雙耳挫傷、右側臉部損傷和腿部挫傷,醫師研判耳朵傷勢是外力造成。劉男當晚報案,警方通知陳女到案說明,她坦承曾動手打女童,警方依傷害罪嫌函送基隆地檢署偵辦。
教育局說,3日接獲這件疑似不當管教案,即前往稽查並啓動調查。全案會同檢警調查中,查證屬實,陳女最重可處罰60萬元,且終身不得擔任教保服務人員,幼兒園最重裁罰6萬元,並公告幼兒園及行爲人姓名。
教育局表示,劉姓父女如有需求,會媒合鄰近幼兒園接手女童上學,並提供相關法律及心理諮詢管道。
劉男說,女兒現在睡覺有時會哭喊「不要、不要」,昨天帶她出門,她可能以爲要去幼兒園明顯抗拒。由於幼兒園目前只提供公共區域、娃娃車監視器畫面,他要求應再提供班級活動畫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