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校短報缺額罰60萬「教團批太少」 教育部:要符合比例原則

▲4所大學違規短報招生缺額被罰款40至60萬,高教工會認爲罰款金額太低。(圖/記者許敏溶攝)

記者許敏溶/臺北報導

大學分發入學首度爆發4所大學短報招生缺額,教育部昨(9日)分別對校長罰款40至60萬元。高教工會指出,罰款金額太少,恐怕無法嚇阻學校投機想法。教育部則迴應,罰款要符合比例原則,60萬已經近年來對校長的最高罰款,未來也會要求各招生委員會確實回報,避免類似事件重演。

包括文大、佛光、真理、大葉等4所大學,今年爆發短報招生缺額離譜狀況。教育部在昨天公佈懲處內容,真理、佛光兩所大學爲累犯,真理大學前校長陳奇銘、佛光大學前校長何卓飛各處罰60萬元,其餘兩所大學爲初犯,文大校長王子奇、大葉大學校長方文昌各懲處40萬元,同時還扣減4校招生名額與獎補助款。

不過,高教工會研究員陳柏謙指出,校長的確是決定要不要短報缺額的關鍵,甚至還有學校累犯,爆發這種公然作弊行爲,校長都應該下臺負責,但至今仍有文大與大葉兩校的校長沒下臺,而且罰款才40至60萬,甚至傳出董事會會幫忙校長繳罰款,更凸顯這次對校長的罰款金額太少,且扣減招生名額與獎補助款,受害的反而是師生,故才需要對校長處以更高罰款。

教育部則表示,針對真理、佛光兩校長罰款60萬元,已是近年來針對校長的最高罰款,例如教育部針對僑光科大校長楊敏華協助自己兒子楊正快速取得學士與碩士學位,也僅根據私校法罰款50萬元,北市東山高中國中部爆發超收爭議,經過北市私校諮詢會議處討論,北市教育局也僅針對校長與教務長處罰50萬元。

教育部進一步指出,任何罰款都要符合比例原則,之前康寧大學被爆發違法招收境外學生,還仲介學生做非法打工,一開始教育部校長處罰50萬元,但校長提出訴願,最終也訴願成功,罰款也調降,顯示任何對校長處罰,都要符合比例原則,處罰過高反而會引發後續訴訟事件。未來也會要求各招生委員會確實回報招生缺額,避免類似事件重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