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所海事學校獲國際認可 畢業生可考一等證照

5所國立海事職業學校,今年獲得「航海人員訓練、簽證及航行等職標準國際公約」(STCW國際公約)認可證書。(教育部提供)

基隆海事、蘇澳海事、臺南海事、澎湖海事及東港海事等5所國立海事職業學校,今年皆獲得「航海人員訓練、簽證及航行等職標準國際公約」(STCW國際公約)認可證書,他們的航海科及輪機科畢業生,可參加交通部一等航行員及一等輪機員航航海人員測驗。

教育部國教署組長韓春樹表示,一等航行員主要是跑國際航線的大型船爲主,月薪約在10萬元到12萬元間;二等航行員則是以國內及大陸航線較爲小型的船,月薪在8萬元到10萬元間。

STCW國際公約是聯合國所屬國際海事組織於1995年所發佈的航海人員訓練發證與當值標準,並於2010年進行改版修正,對於航海人員適任能力有一定要求,併成爲我國交通部對航海與輪機人員資格的認定依據。

教育部表示,STCW國際公約公佈後,我國海事職業學校受限於校內課程內容與設施未能符合該公約規定,致使畢業生無法直接參加一等航行員或一等輪機員考試,僅能報考二等航行員或二等輪機員,工作機會及待遇也因此受限。

爲提升技術型高中航海與輪機科畢業生的就業競爭力,教育部國教署自2018年度起委託高雄科大協助輔導國內海事職業學校進行課程規畫及設備更新,以符合STCW國際公約之規定,並於今年全數獲得國際認可證書,讓海事職業學校的畢業生得比照專科以上學校,參加交通部一等航行員及一等輪機員測驗。

教育部國教署表示,國內5所國立海事學校課程均已獲國際認證,也更增加畢業後進入離岸風電產業相關工作之機會,107學年度有377位畢業生受益。

教育部國教署補充,近年除了將航海科與輪機科列爲重要的產業特殊需求類科,給予學生免學雜費及補助學校各項經費外,更進一步透過辦理海上實習,加強學生海上實務實作能力的培養。

教育部國教署說,108課程綱要中將STCW國際公約所規定之航海輪機人員適任能力相關課程議題,完全融入航海科與輪機科的課程綱要中,在這些重要的政策措施下,不僅使海事職校能符合國際公約認證,也爲我國海事技職教育奠定重要的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