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億高中生命案!夏男囂張嗆法官「很好笑」 若判有罪不厚道

臺中5億賴姓高中生命案涉僞造文書部分,臺中地院3日開庭審理,夏朝源(右二)說,若判他有罪,就是他與賴都有罪,受輿論影響的判決,用外人眼光審視很「不厚道」。(陳淑芬攝)

臺中5億賴姓高中生命案涉僞造文書部分,臺中地院3日開庭審理,被告夏朝源一反過去沉默,激動地表示,登記結婚、共同生活是兩人共同決定,質疑要多深厚的感情基礎才能結婚?一度稱法官提問「很好笑」,並強調婚姻自由,以文字獄反對「很荒唐」;他並在最後陳述說,若判他有罪,就是他與賴生都有罪,受輿論影響的判決,用外人眼光審視很「不厚道」。

賴去年5月間與夏男登記同婚後墜樓身亡,夏朝源父子被控謀財害命,殺人部分不起訴,目前由檢方續行偵查;夏涉「假結婚」僞造文書部分,臺中地院今天開庭審理,全案辯論終結,審判長林依蓉當庭諭知,全案將於6月28日上午11時宣判。

檢、辯及被告針對調查證據、證人證詞及書證等均無意見。夏堅稱,與賴生有結婚真意,賴父早年就將房產登記給賴生,怕財產落他人之手,才找當代書的夏父辦「不動產見證契約」,賴生很宅,而他當時有在準備地政士考試,兩人至登記結婚前約見面20次。

夏當庭多次強硬、激動迴應,法官詢問爲何辦「不動產見證契約」後,還與賴連繫?夏稱:「妳講這個就很好笑了!」,他家以土地開發爲業,拜訪每個客戶都是一樣的角度。

至於賴父身亡後,兩人見面幾次?夏激動回覆說,3次,但每人對結婚主觀感受不一樣,什麼叫做「結婚真意」,他認爲賴有此意,纔會問詢去登記結婚,兩人基於共同生活,自由意識去登記結婚,他批評外界總是帶偏見,並質疑要多深厚的感情基礎才能結婚?兩人的婚姻自由在哪裡?結婚難道要讓大家公投,看有無結婚真意。

至於爲何急在賴父出殯日登記結婚?夏多次強調說,因喪事發生爭議,怕賴緊張纔去找他;賴稱住家裡不安全,他認爲那是賴想結婚的抱怨,賴已過世,不能爲一個人死亡的正義,去就找另一個人負責的不正義,不能以文字獄的方式去揣測他人的想法。

檢方則稱,賴、夏兩人沒有感情交往基礎及親密互動,賴生當時父喪傷心欲絕,一般人不會辦結婚;賴高中未畢業、性向喜歡女生、涉世未深,夏深知賴家庭的背景及壓力,預謀慫恿賴辦結婚,賴在登記婚過程穿拖鞋、頻抓頭,沒有結婚真意、喜悅之情,且焦慮不安。檢察官強調,夏瞭解法律,「有備而來」,婚姻除符合法律外,也有一定本質及基礎感情。

至無科刑範圍,檢方說,夏毫無悔意,請求法官適量判刑;夏委任律師則稱,若判有罪,希望可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