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大聲明以和解 永豐金:大摩有出庭作證準備

永豐金控控告永豐銀前總經理張晉源賤賣美國遠東銀行。(圖/記者湯興漢攝)

記者吳靜君臺北報導

永豐金控控告永豐銀前總經理張晉源是賤賣美國遠東銀行(FENB),臺北地方法院今(23)日第三次開庭摩根士丹利出示六大聲明。永豐金表示,之所以與摩根士丹利達成和解,主要是摩根士丹利願意提出聲明書與張晉源往來的所有郵件,從2015年的9月到2016年的12月共計4000多封的郵件。

一,張晉源等專案小組可以決定「迴轉所得稅資產備抵的帳面金額」以增加SinoPac BanCorp的帳面金額,但是摩根士丹利並未獲此通知。

二,摩根士丹利是依據張晉源等專案小組的要求將電子郵件寄送。

三,摩根士丹利以相同的評價方式評估,Cathy General Bancorp與Preferred與2016年3月20日提交的出價,兩者皆爲美金3.6億美元。

四,兩家競標在2016年3月20日出價後,由張晉源領導的專案小組決定只與Cathy General Bancorp進行獨家交易,張晉源與Cathy General Bancorp在2016年5月27日簽訂獨家協議

五,摩根士丹利未被要求準備永豐金與永豐銀行鍼對該股權交易召開董事所需的相關資料,且除要求列席、並已列席該次董事會議外,摩根士丹利未被要求應向董事會簡報股權交易案也沒有其他與永豐金及永豐銀行董事會接觸管道

六,摩根士丹利曾與Preferred確認是否要提高出價?摩根士丹利2016年7月初曾與Preferred的財務顧問得知,Preferred當時董事長正在臺灣,可與張晉源開會導論該股權交易案,並已經轉知資訊給專案小組成員,但是張晉源並未要求任何討論。

而張晉源委託律師團質疑摩根士丹利所提出聲明的證據力並且要求要與摩根交叉詰問;永豐金認爲,摩根與永豐交涉過程都非常的謹慎,也已經準備有可能要出題作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