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北領出數百萬給女兒 死後查不到就不必繳稅?專家揭3地雷
財產贈與給子女,小心踩雷而被國稅局盯上。(示意圖/達志影像/shutterstock)
爲了節省贈與稅,小心踩雷!有些長輩爲了規避贈與稅,誤以爲從銀行領取現金後再贈送子女就萬無一失,當心被稅務機關追查逃漏稅,反而補罰更多稅金。稅局提醒,妥善且合法節稅的方式,是善用每年高達244萬元的贈與稅免稅額;透過此機制,長輩安心將財產移轉給子女,同時達到節稅的目的。
年邁的王伯伯突然心生一計,打算將銀行數百萬存款全數提領,僅留下10萬元在帳戶中,他認爲如此一來,倘若不幸身故,國稅局無法得知這筆財產,從而巧妙規避稅務負擔。
對於王伯伯的做法,恩典法律事務所創辦人蘇家宏提醒民衆,切莫將鉅款私藏於家中,原因有三:
一、風險極高:鉅額現金在家中容易遭竊,安全風險極大。
二、稅務疑慮:國稅局會追蹤死亡前兩年的大額提款,若王伯伯資金流向交代不明確,且難以證明其於一年內花費數百萬元,恐會被國稅局列爲調查對象,影響節稅成效。
三、家庭糾紛:王伯伯若有意將資金轉移給長女,但萬一被兒子先取走,更無法達成節稅目的。
因此,蘇家宏建議長輩應妥善保管資金於銀行或進行適當投資,而非爲了節稅而將資金放在家中,此舉不但無法達到預期效果,反而可能帶來其他風險。
依規定,贈與稅免稅額是每人年度贈與金額上限爲244萬元,也就是每位贈與人於每年 1 月 1 日至 12月31日期間的累計贈與總額,不論贈與對象爲何,只要不超過244萬元,就免徵贈與稅。
作爲父母,可以運用每年 244 萬元的免稅額,以自身名義將現金贈與子女,受贈現金經由子女自行投資或置產後,產生的現金利息及投資收益都屬於子女所有,此部分不會視爲父母的贈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