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北自稱中醫幫3女鍼灸 害身體全不適戳破謊言

方姓榮民沒有醫師資格逕自稱方中醫,替友人們鍼灸導致他們身體不適,才戳破方男謊言。(邱立雅攝)

桃園一名高中學歷的方姓榮民,在臉書自稱方中醫,替新竹的友人及其友人們免費鍼灸,結果3人被鍼灸完後均感身體不適,才發現方男根本沒有醫師資格,新竹地院法官依犯醫師法處有期徒刑6個月,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

方男對外宣稱自己是中醫師,2022年到新竹王姓友人住處,替王女雙手虎口、拇指、中指下方等手背處鍼灸5針,王女友人鄭女的脖子處鍼灸2針、右大腿至右小腿處鍼灸5-6針,另外又在王女友人蔡女的右側鼠蹊部鍼灸數針。一週後,方男又替王女雙手手背等處鍼灸6針,在蔡女左大腿處鍼灸至少1針,非法實施醫療行爲。

3人在鍼灸後均感身體不適,始查悉上情。警方後來持搜索票,前往方男在桃園的居住執行搜索,當場扣得鍼灸針、熱灸器等物品。

新竹地院法官認爲,方男雖坦承犯行、又沒有營利意圖,但方男明知其未取得醫師資格,本不得擅自執行醫療業務,竟罔顧被害人權益及身體健康,除於網路臉書上自稱「方中醫」混淆視聽外,更對被害人等佯稱爲中醫師,使被害人等信以爲真,無從依刑法第59條規定酌減其刑。

法官指出,醫師法嚴格禁止未取得合法醫師資格之人擅自執行醫療業務,並對違反者處以刑事處罰,其目的除保障合法取得醫師資格之人執業權利外,更系保障社會大衆得以在安全無虞之醫療環境下,接受經過國家嚴格培訓篩選而取得合法資格醫師之醫療服務,並確保醫療體系健全與發展,從而任意破壞上開制度者,其惡性及對病患權益所生危害自屬重大。因此依非法執行醫療業務罪,處有期徒刑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