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巴巴同意支付30億元和解美股集體訴訟案,否認存在任何不當行爲
紅星資本局10月27日消息,美國當地時間10月25日,阿里巴巴集團發佈公告,已同意支付4.335億美元(約合30.87億元人民幣)和解投資者在美國提起的一樁集體訴訟。
紅星資本局注意到,此次事件源自阿里巴巴2020年被美股投資者起訴,稱阿里巴巴明明要求商家“二選一”卻口口聲聲稱自己沒有違反反壟斷或不正當競爭法。
該訴訟案指控阿里巴巴存在壟斷行爲,但阿里巴巴否認其存在任何不當行爲,並強調和解只是爲了避免進一步訴訟帶來的成本和干擾。此次和解涵蓋了2019年11月13日至2020年12月23日期間持有阿里美國存托股票的投資者,解決了投資者的索賠訴求。
原告律師在法庭文件中稱,擬議的和解協議是“一個非凡的結果”,該和解金額遠超投資者損失超過100億美元的證券集體訴訟的中位數賠償金額。律師稱,如果繼續訴訟,阿里投資者可能尋求的最高賠償額是116.3億美元。
事實上,對被告一方來說,爲了避免漫長訴訟牽扯公司的時間和精力,更好集中精力發展業務,保障投資者利益,往往是和解集體訴訟的主要原因。出於類似的考慮,美國絕大部分集體訴訟的被告都會支付和解費用以結束訴訟。有報道稱,包括京東、百度等許多在美國上市的中概股公司都遭遇過或正在遭遇海外股東集體訴訟。
編輯 肖世清 綜自每日經濟新聞、21世紀經濟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