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肝達人站/醫師:「沒病,飭回!不,沒病,賜回!」

病人不知原因暴瘦,經過一連串詳細「搜查」之後,醫師對着身旁的護理師說:「沒病,飭回!」「不,沒病,賜回!」

這位醫師大概最近媒體看太多了,竟學起法律用語。

人會消瘦,一定有原因,因此,要找醫師查原因。消瘦原因有些一查就知道,例如驗個血或做個超音波就可知道,但有些疑難雜症,就不那麼容易了。有可能是環境因素,例如飲水、食物等引起的,就需要像檢調一樣到你家搜查一番,但應該不用翻箱倒櫃或是扣押電腦,也不會用羈押的方式把你押到醫院!當然顧及病人隱私也不會在媒體上透露當事人有什麼隱疾。

對醫病關係而言,最高準則就是視病猶親,因此,對待病人是懷着愛心、關心的心理,手段是平和的,是溫馨的,將病人的病因找出來,解除他的痛苦,纔是好醫師。這也是醫師這種職業的基本原則。

現代醫療科技對病人的檢查要求快速、無痛苦、貼心,相關人員充滿愛的關懷,即使還沒看到醫師,病也好了一半。反之,目前的司法體制似乎與醫療制度差了十萬八千里,許多人未審先判,即使將來平反,卻早已身敗名裂,這種現象看在素以救人爲出發點的醫事人員而言,實在是天壤之別,不能想像。

司法上,講究勿縱勿枉;醫療上,講求正確診斷,及早治療。前者讓國人奉公守法,國家可以長治久安;後者讓國人健康長壽,都是現代國家不可或缺的。醫療要求醫師要視病猶親,司法講求悲天憫人,其初心別無二致,二者實可互相參酌,融合其優點則是國家與百姓之福。

就以體重減輕而言,可能是糖尿病,可能是甲狀腺機能亢進,可能長了癌症,如果是第三者,太晚診斷可能延誤了治療的契機。司法上,如果是壞人不早點繩之以法,可能繼續危害社會,造成各大的禍害。因此,面對病人,醫師要多一點慈悲。同樣的,面對可能的犯法嫌疑者也應該以哀矜勿喜的心理,寧可信其無。

面對病人檢查沒事,醫師要說:「沒病,賜回!」不能說:「沒病,飭回!」同樣的,司法人員面對可能的嫌疑者若無法證明,是否也應該說:「沒事,請回或是賜回,而不是飭回!」如此一來,國家社會多一份溫馨祥和,也是治國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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