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貓重病花52萬做身心靈療程卻一命嗚呼 飼主求償敗訴

高雄鍾女指控,她的寵物貓患重病,2015年起接受臺中接受吳女的動物身心靈等療程治療,共花52萬餘元,但治療沒效、又虐待動物,造成愛貓死亡。法官以鍾須負舉證責任,未提契約等事證,付費虐待寵物也違情理,判決駁回。(本報資料照片/陳淑芬臺中傳真)

高雄鍾女指控,她的寵物貓患重病,她自2015年起帶貓到臺中接受吳女治療6年,再透過遠距動物身心靈療程,共花52萬餘元,但治療沒效、又虐待動物,愛貓一命嗚呼;吳抗辯,她只爲貓禱告,並沒醫療行爲及宣稱療效,僅收代購費,牠因未受專業治療而亡。法官以鍾未提契約等相關證據,長期付費虐待寵物也違情理,判決駁回。

鍾曾控告吳詐欺,販售動物能量療育課程,詐騙愛貓人士錢財,案經檢察官不起訴處分,鍾另提出民事損害求償,指控不完全給付及違反《動保法》規定的侵權行爲。

鍾女主張,她的寵物貓「小青蛙」在2015年間患重病,吳女自稱是中市身心靈研究推廣協會首席顧問,可提供療育課程,現場治療每次3600元,現場教學或遠端視訊的動物身心靈課程每堂2300元。

鍾說,她自2015年5月起每月帶「小青蛙」從高雄搭高鐵到臺中,接受吳的療程,每次付3000元、全部60次療程,共花18萬元。此外,因吳宣稱,遠距療程也有效,她改起接受遠距治療,再陸續匯款共付34萬4868元

鍾控訴,吳的療程並無所宣稱療效,她共花52萬4868元,「小青蛙」還是死了,她控告吳涉犯不完全給付及侵權行爲,求償52萬4868元。

吳否認收了52萬多元,僅收代購茶包及保養品費用,並供稱因聽鍾說「小青蛙」不乖、不聽話,她出於朋友情誼爲「小青蛙」禱告,並未涉及醫療行爲及宣稱療效。

鍾主張《民法》不完全給付,應負舉證責任。法官認爲,鍾僅提出郵局交易清單,無法證明是治療課程對價服務;未提出雙方契約,無法具體證明吳的治療內容及保證療效。此外,課程若有違需求、未見成效,鍾卻每月遠從高雄持續帶貓到臺中接受療程,長達6年半,不符情理。

法官認定,鐘的主張沒有理由,鍾是正常智識成年飼主,不可能長期付費,接受吳「虐待」寵物貓的課程,有違常理,而判決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