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定區長喝酒開公務車擦撞機車 黃偉哲震怒!調非主管職懲戒

臺南安定區區長李佳隆,酒後駕駛公務車輛肇事市府將他調任非主管職,至於公共危險罪嫌部分,由市警局調查偵辦外,還要移付懲戒。(圖/翻攝自臉書

記者林悅/臺南報導

臺南市安定區區長李佳隆,酒後駕駛公務車輛肇事,臺南市長黃偉哲獲悉後甚表震怒,民政局長顏振標表示,已先將李員調任非主管職,至於公共危險罪嫌部分,由市警局調查偵辦中。

臺南市政府強調,酒駕零容忍!酒駕害人害己,尤其公務人員更應以身做則,如果酒駕肇事,絕不寛貸!

永康分局永信派出所指出,4月6日晚上6時43分許,接獲110轉報永康區中山南路交通事故發生,經派員前往處理,經查民衆安定區長李佳隆駕駛之自小客車黃姓女子所駕駛機車發生交通事故,李男未受傷,惟黃女手、腳輕微擦傷(未就醫)。

經初步瞭解,自小客車沿中山南路西往東(往新化方向)行駛至肇事地點時欲右轉時,與直行之機車擦撞,惟詳細肇事原因仍待交通分隊釐清中。惟李男經酒呼氣濃度達0.16mg/l,另黃女酒精濃度測試爲0mg/l,李男涉嫌公共危險罪嫌依法偵辦。

黃偉哲市長表示,酒駕悲劇一再上演,爲遏止酒駕,政府已制定加重酒駕處罰規定並已開始實行,然而仍有人心存僥倖,以身試法,酒駕如果造成交通事故,往往非常嚴重,每次道安會報及相關場合,他一再重申,爲了你我安全,呼籲大家酒後不開車,尤其公教人員更應以身做則。

▲臺南市安定區區長李佳隆,酒後駕駛公務車輛肇事,公共危險罪嫌部分,由市警局調查偵辦。(圖/記者林悅翻攝)

民政局長顏振標並表示,李佳隆酒後駕駛公務車輛肇事,另會在調查完整後,依公務員懲戒法,移付懲戒。

據瞭解,李佳隆曾任玉井區長、左鎮區長,2019年4月15日調任安定區長,李佳隆之前玉井區長任內,曾因望明綠色隧道芒果樹被「剃頭事件遭懲處,如今再因酒駕肇事被「拔官」,着實令人惋惜。

● 《ETtoday新聞雲》提醒您: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

►75%酒精的乾洗手來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