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1市提高購房補貼標準!

6月4日,馬鞍山市房地產市場調控聯席會議辦公室發佈《關於進一步優化房地產政策措施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包含了提高購房補貼標準、實施人才購房補貼政策、執行同城換購住房退稅政策、支持商品住房“以舊換新”、加大保障性住房供應力度等十條內容。

一、提高購房補貼標準

1.購買新建商品住房(不含公寓,下同)補貼政策。

以上補貼標準按就高不重複享受原則,單套補貼金額最高不超過5萬元。該補貼政策不與剛性和改善型購房1%補貼政策疊加享受,但可與人才購房補貼政策疊加享受。

2.購買二手住房(不含公寓,下同)購房補貼政策。

凡在我市市區(花山區、雨山區、博望區、市經開區、慈湖高新區)購買二手住房的購房人,購房補貼仍按照《關於繼續延長剛性和改善型住房交易購房補貼有關事項的通知》(馬住建〔2023〕142號)文件執行,有效期同步延長至2025年6月4日。

二、實施人才購房補貼政策

對入選“龍馬”“駿馬”“驥馬”工程人才,在我市購買首套自住商品房的,分別給予博士生以上30-100萬元,碩士生、具有中級專業技術資格人才、技師、市級技術能手11萬元,本科生、高級工8萬元,專科生5萬元的購房補貼,按照4:3:3比例分三年發放。具體實施細則按照《關於印發〈馬鞍山市人才購房補貼實施細則(2023年修訂版)〉的通知》(馬住建〔2023〕51號)文件執行。

三、執行同城換購住房退稅政策

對出售自有住房並在現住房出售後1年內在市場重新購買住房的納稅人,對其出售現住房已繳納的個人所得稅予以退稅優惠。其中,新購住房金額大於或等於現住房轉讓金額的,全部退還已繳納的個人所得稅;新購住房金額小於現住房轉讓金額的,按新購住房金額佔現住房轉讓金額的比例退還出售現住房已繳納的個人所得稅。本條實施時間與《關於延續實施支持居民換購住房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住房城鄉建設部公告2023年第28號)時間一致。

四、支持商品住房“以舊換新”

支持各開發企業、中介機構聯合開展“幫賣式”以舊換新活動,開闢綠色通道加快存量房交易合同網籤備案和產權轉移登記辦理效率。鼓勵房地產開發企業、地方國有企業直接收購意向購房人名下房產。拓寬收購舊房後流通路徑,屬地政府可選擇性回購部分舊房,可用於引進人才臨時居住、回遷安置房或滿足其他住房保障需求。

五、加大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金融支持力度

1.優化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首套房認定標準。

居民家庭在申請貸款購買商品住房時,在購房所在地的縣、區名下無成套住房、名下擁有的商品住房無房貸或已結清相應房貸,均按首套住房執行住房信貸政策,合理滿足剛性和改善性購房信貸需求。

2.嚴格落實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利率政策。

按程序取消首套住房和二套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利率下限。各金融機構可按市場化、法治化原則,結合本機構經營情況、客戶風險狀況等因素,確定每筆貸款的具體利率水平。

3.嚴格落實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

對於貸款購買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首套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調整爲不低於15%,二套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調整爲不低於25%。

六、發揮住房公積金貸款對市場的穩定作用

1.調整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和最低首付比例。

下調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0.25個百分點,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分別調整爲2.35%和2.85%,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第二套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分別調整爲不低於2.775%和3.325%。公積金貸款最低首付比例與商業貸款保持一致。

2.提高公積金貸款額度。

夫妻雙方均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最高貸款額度75萬元;單方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最高貸款額度60萬元。符合條件的多子女家庭雙方繳存最高貸款額度85萬元、單方繳存最高貸款額度65萬元。入選我市“龍馬”“駿馬”人才的、2020年以後被我市機關企事業單位招錄的全日制專科以上畢業生無論單方或雙方繳存,可貸最高額度爲75萬元。購買一星級綠色建築,最高上浮10%;購買二星級及以上綠色建築,最高上浮20%。

3.優化公積金使用流程。

在全國範圍就業並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我市行政區域內購買住房的,可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全面推行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購房首付款、二手房住房公積金貸款“帶押過戶”業務。

七、支持企業購買商品住房進行週轉

鼓勵用人用工單位購買新建商品住房作爲職工宿舍,爲新就業創業人員提供住房週轉。對以企業名義在我市市區購買新建商品住房並辦理商品住房不動產權證的,給予企業商品住房合同價款1%的購房補貼。

八、加大保障性住房供應力度

堅持以需定建、以需定購、職住平衡、分類保障,有序推動保障性住房建設,重點保障住房有困難且收入不高的工薪收入羣體。保障性住房項目原則上實行現房銷售。

九、優化商品住房價格備案管理

引導房地產開發企業合理備案,由房地產開發企業根據開發建設成本、市場供求狀況等因素綜合研判自行申報新建商品住房銷售備案價格。支持企業根據市場情況科學調整備案價格,自文件印發之日起,新建商品住房單棟樓已備案但未銷售的,備案價格6個月內不得調整,超過6個月再次申報該棟樓價格備案的,備案價格下調幅度不超過3%,一年內不超過6%。備案價格調整一年不超過1次。

十、支持企業推出特價房源

對於商品住宅單棟樓去化70%及以上且該樓棟近3個月未銷售的(以合同備案數據爲準),企業可申請將該棟樓的剩餘住宅作爲特價房源。企業推出特價房源的,由市產權處根據合同備案情況審覈項目單樓棟去化率及近3個月銷售情況,對符合要求的項目進行公示,公示期滿無異議的,可對網籤合同價格下限進行調整,申請下調幅度不超過5%。

本通知自發文之日起施行,有效期1年。適用範圍爲花山區、雨山區、博望區、市經開區、慈湖高新區。含山縣、和縣、當塗縣、鄭蒲港新區可參照執行。

來源:馬鞍山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