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江西19歲少年戀上33歲女鄰居,深夜通窗入戶,發生兩次關係

人生有四戒:酒是穿腸毒藥、色是刮骨剛刀、財是下山猛虎、氣是惹禍根苗。

貪財好色,禍之根苗;不懂取捨,一味放縱慾望的人經常會做出有道德倫理之事,當釀成苦果,才後知後覺。

2008年,江西發生了一起入室搶劫、J殺案,兇手竟然是一個19歲的少年,只因33歲女鄰居關照過他幾回,在相互接觸中,少年產生了異樣的傾訴,他深夜通窗入戶,兩次發生關係。

曹志鵬,江西某鄉人;曹志鵬從小到大就不是安分守己的人,逃學、曠課、打架“樣樣皆精”,父母則奉行“棍棒底下出孝子”的思想,對他各方面的教育都非常嚴厲,然而曹志鵬並沒有意識到自己的錯誤,反而變本加厲。

父母無力管教,只能讓人自流。

17歲那一年,曹志鵬跟着老鄉外出打工,由於沒有一技之長,又好吃懶做,經濟收入一直上不去。

在外打拼期間認識了20歲的劉宇。

劉宇跟他一樣,有着類似的經歷,唯一不同的是劉宇有過盜竊前科,兩個人臭味相投,來往相當密切,他總是跟着劉宇吃吃喝喝,這讓他更無心上班。

2007年,曹志鵬邁入了成年人行列,他也送了自己一份“大禮”,他因盜竊罪被判處10個月有期徒刑。

這十個月的改造並沒有讓他有所悔悟。出獄後,曹志鵬能從事的工作越來越少,一聽他有盜竊前科,都紛紛避之不及,雖然也有人錄用他,但曹志鵬總是覺得工資太低了,他想重操舊業,偷東西“賺”錢。

曹志鵬將心思打到了女鄰居王曉麗身上。

曹志鵬跟王曉麗雖然只有一牆之隔,但兩人並不相熟,只有數面之緣,但聽說王曉麗是做生意的,生活很富足,於是伺機作案。

曹志鵬利用自己的年齡優勢和距離優勢,進行踩點;他特意守在電梯口等着王曉麗上下班,每次見面他都會主動跟她打招呼。

面容姣好,風趣幽默的曹志鵬給王曉麗也留下了深刻印象。

王曉麗比曹志鵬大14歲,看到年僅19歲的曹志鵬一個人外出打工,心裡感慨萬分,平日裡對他頗爲照顧。經過一段時間的接觸,曹志鵬打聽到了一些個人信息,原因王曉麗早年離異,一個人帶着孩子生活,爲了給孩子創造更好的生活條件這才外出做生意。

隨着關係的親近,曹志鵬對這位美豔女鄰居產生了另外一種情愫,經常會找藉口上門做客,王曉麗並沒有多想,只是把他當成弟弟來看待,也會適當的保持距離;這種若即若離的關係讓曹志鵬更難以壓抑自己的感情。

2008年9月17日,曹志鵬在小區閒逛,走到樓下時發現王曉麗家窗戶開着,一個邪惡的念頭突然冒出;在跟王曉麗相處過程中,他差點忘記了自己的本來目的,他也知道王曉麗有午睡的習慣,趁着這個機會,他沿着水管爬進了房間。

雖然已經過了夏天,但天氣還是非常炎熱,王曉麗只穿了一件輕薄的睡衣,他強壓自己的情緒,悄悄的摸走了牀頭一部手機,正準備離開的時候,曹志鵬偷偷親了她一口;這一舉動驚醒了熟睡中的王曉麗。

當她睜開睡眼,看到曹志鵬也被嚇了一大跳,當他看見曹志鵬手中的手機,頓時反應了過來,慌忙連忙大叫:你想幹什麼,爲什麼拿我手機?

曹志鵬比她更加緊張,下意識拿着手機砸了她一下,並用手捂住其口鼻;曹志鵬再也壓抑不住自己的情感了,強行發生了關係,然而實施犯罪後,他並沒有立刻離開,又看上了王曉麗身上的金項鍊、金戒指、金耳環。

王曉麗死活都不肯給,這些都是她做生意一筆筆攢下的積蓄,也是她身上最值錢的物件;失去理智的曹志鵬又掏出一把尖刀,再次將她按倒,實施了第二次犯罪;或許是準備搶走金器的動作讓王曉麗拼命反抗,他只好用剪刀一陣猛刺,直到對方不能動彈。

臨走時,曹志鵬又找了一根布帶,將王曉麗脖子勒緊,隨後逃離了現場。

王曉麗的朋友發現聯繫不上她,又沒有去上班,只好請工匠打開房間,卻發現駭人一幕,警方接到報警後,迅速展開了偵查,最終鎖定19歲的曹志鵬。

曹志鵬的本意是盜竊,但在入室盜竊後驚醒了王曉麗,並對其實施了QJ、殺害行爲,其犯罪動機卑劣、手段殘忍,其行爲可能構成QJ罪、搶劫罪。

根據《刑法》規定:違背被害人意願,採取暴力、脅迫或傷害等手段,強行與被害人發生關係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死刑。搶劫罪的最高刑也是死刑。

曹志鵬不僅犯了罪,而且還是在五年之內再次犯罪,屬於累犯,對於累犯應當從重處罰。

雖然最後的結果沒有公開,但從案情來看,曹志鵬的刑量應該在無期徒刑、死刑緩期二年執行之間。

回顧本案,不難發現家庭教育的重要性,曹志鵬在本該讀書的年齡,就走出了社會摸爬滾打,而且接觸的都是一些無業人員,在這個階段,曹志鵬染上的諸多惡習;但人的一生中會接觸各種各樣的人,也會進入各種不同的環境。

一個人是否想要改變,還得看自己,曹志鵬缺乏家庭教育,也不願意自我改變,最終走上了自我毀滅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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