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機構批修法 李茂生回嗆

臺大教授李茂生在臉書火力全開,怒嗆兒少安置聯盟對法律理解有問題,批評不願意收容司法少年及兒童的安置機構,到底懂不懂?(林偉信翻攝臉書)

臺灣全國兒少安置機構聯盟批評少事法新制度,直接讓曝險兒童迴歸社區,最終只會導致邊緣曝險兒童無人要管。臺大法律系教授李茂生相當不滿,在臉書怒嗆「不願意收容司法少年及兒童的安置機構,到底懂不懂法律及保護事件的規定」。

兒少安置機構聯盟日前對外表示,舊的少事法對未滿12歲觸法兒童,若社政不願協助時,還有法院資源協助,但新制度停止了法官協助兒童的權利,又未強制社政提供服務,曝險兒童依新法必須返家,重歸原社區恐受到鄰里標籤及霸凌。

李茂生批評,少事法本來的守備範圍就只有12到18歲,當年社福系統尚未建立,所以例外加上了7歲到12歲,等了那麼多年,宣告迴歸原則了以後,修法通過後又給了1年的準備期才實施,這樣還在那兒批判司法撒手不管?

李茂生說,該聯盟說「未達社福開案指標,所以交給司法處理」。但他認爲司法是用保護事件加以處理,什麼叫做保護事件,處理後果是怎樣?不願意收容司法少年及兒童的安置機構,到底懂不懂。

李茂生反問,怎麼是「少輔會處理兒童觸法事件?」他直言,兒少安置聯盟對法律理解有問題,他還反諷法學緒論不是法律系的專屬課程;李還說,如果網友要轉貼聯盟的新聞,因該新聞內容有問題,請將他臉書文章附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