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運國家隊「護國神醫」林聖章涉詐領健保費 二審大逆轉判無罪

高雄高分院。(本報資料照)

曾經幫奧運國家隊看診,被譽爲「護國神醫」的林聖章,涉嫌於2013年至2016年,讓沒有醫師資格的陳姓護理師幫忙看診與開藥等,詐領2萬8409元健保費用。橋頭地院審理後,依違反醫師法的非法執行醫療業務罪,對林、陳各判處10月與7月徒刑。2人不服上訴,高等法院高雄分院今宣判大逆轉,均改判無罪。

判決指出,林聖章指示幸福診所的陳姓護理師幫忙看診與開藥,由陳在電子病歷記載病患姓名、就醫日期、疾病名稱及開立藥物品名等資料,同時虛僞記載病患經由合格醫師看診的結果。再由林聖章指示不知情的診所人員依據此電子病歷資料至表,按月以電子申報方式向健保署申報醫療費用,詐領費用共2萬8409元。

當時林聖章出面喊冤,他聲稱這是2014年的案件,是健保署不當稽覈人員對他的不恰當指控,且護理師只是替病患做減重諮詢,卻被誤認成看診,他將委請律師維護自身清白。

橋頭地院審理後,認爲林聖章與陳姓護理師犯罪事實明確,但兩人都否認犯行。法官傳喚7名證人調查,多名證人的證詞一致,其中一名女證人說,她是上減重課程,在第一次由男醫師看診後,之後回診3、4次都是由一名女醫師Dora幫忙看診。另一名女證人也說,回診時都是給Dora女醫師在診間看診、開藥,診間沒有其他醫師在場,也沒有碰到林聖章。橋頭地院審理後,依違反醫師第28條之非法執行醫療業務罪,處林聖章10月徒刑,對陳姓護理師處7月徒刑。

2人不服上訴,高雄高分院28日上午宣判,合議庭認爲,7名患者爲幸福診所另行開辦的自費減重課程學員,該課程內容除首次到所由林聖章等人負責,後續返校則由陳姓護理師等人提供減重諮詢、營養衛教及相關作業,課程內容幷包括提供營養補給品,與證人所稱「看診」、「回診」人員及場景,約略相合,且事發到距離被詢問,已經長達8、9年之久,證人所述情節與事實不符或悖於常理。

此外,幸福診所受僱醫師薪酬是按「診次」,而非以看診人數計算,無移出病患以減省薪資成本的誘因,應無鋌而走險,以護理師擔綱看診治病的動機,且無其他具體事證可佐證,因此改判無罪。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