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TM前撿到1千元沒報案 女涉侵佔罪遭聲請簡易判決
高姓女子日前操作檯北市士林區一處ATM時,見到地下掉落1千元紙鈔,涉嫌撿起1千元侵佔離開,沒想到1千元的主人報警,警方調閱監視器查獲高女涉案。高女到案後認罪,士林地檢署偵結,認定高女涉犯侵佔罪嫌,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37歲高姓女子,日前在北市士林區國泰世華銀行某分行的自動櫃員機前,發現地上遺落1張面額1千元的紙鈔1張,隨即撿起侵佔入己。1千元的主人尤姓市民,發現現金短少,報案請求警方協助找回不見的1千元;士林警方調閱監視,1千元早被撿走,並查出女子身分,通知高女到案說明。
高女到案後認罪,坦承在ATM撿到1千元,卻沒有第一時間報案,送至派出所。檢方認定,高女認罪與尤姓市民指述相符,依銀行監視器截圖畫面,認定高女涉侵佔1千元紙鈔,且尚未實際發還給尤姓市民,全案聲請簡易判決處刑,建請宣告沒收或追徵其價額。
新臺幣1千元紙鈔。示意圖/聯合報系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