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尺竿頭收購樂升案羈押期滿 檢方聲請延押許金龍

許金龍今天(24日)羈押期滿,檢方再次聲請延押制明年1月30日。(圖/記者楊佩琪攝)記者柳名耕臺北報導臺北地檢署日前針對百尺竿頭收購樂升科技股票案進行偵辦,並依內線交易、詐欺等罪名起訴,院檢經過3次抗告、3次撤銷更裁的攻防後,臺北地院在9月29日召開的4次羈押庭至今已2個月,在今天(24日)臺北地檢署又向法院聲請延押至2017年1月30日。日前北院針對樂升案召開第4次羈押庭,歷經13小時庭訊,在30日凌晨3點30分裁定許金龍羈押禁見,原因是檢調找到案發前許金龍將重要電話通訊軟體紀錄通通刪除,有滅證、串證之虞,終於裁定羈押。雖然許金龍在庭訊時表示,是因爲收購案不成功得關係纔會打電話到中方、日方協調,但是北院法官認爲即使如此也不需要刪除通聯紀錄,不予採納許金龍的說法,今天(24日)是許金龍羈押期滿2個月,檢方再度聲請延押,期限到2017年的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