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年狂收52封廣告信 會計師怒告特力和樂獲賠2萬6

臺北一位郭姓會計師因爲受不了廣告信件騷擾,要求刪除會員資料後半年仍收到52封信件,憤而向HOLA特力和樂提告。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臺北市一名郭姓會計師,在參加HOLA特力和樂會員後,因爲不想再接到廣告,要求賣場刪除會員資料,而賣場也承諾會刪除資料。但之後半年仍陸續接到廣告信函,於是郭男決定怒告賣場,法官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判賣場需賠償郭男2萬6千元,是個資法上路來因電郵廣告擾人判賠的首例

郭姓會計師在2009年時到HOLA特力和樂購物後加入會員,之後接到數通詐騙電話,他懷疑個資遭到外泄,加上不想再接到廣告信,於是要求大賣場刪除會員資料。大賣場承諾沒問題,但半年內又寄出52封電子廣告給他,不堪其擾之下決定向法院提告,而法官依照《個資法》判賣場需判賠26000元臺幣

▲郭男表示雖然打官司很累,但收到廣告信件更累才憤而提告。

郭男表示雖然打官司很累,但一直收到廣告信件更累,所以他纔要向賣場提告。對此,HOLA特力和樂公關協理沈汝康表示,雖然是同間公司的資料,但和寄送廣告的單位不同,所以寄送單位並未將資料刪除,所以纔會持續寄出廣告信,目前公司還在考慮要不要再上訴。(新聞來源: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