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信貸煞到女銀行員!人夫偷吃打死不認 上法院被狠打臉
臺南一名人夫先前到銀行辦信貸時,結識一名女行員,並與對方發展成婚外情。(示意圖/Shutterstock)
臺南一名已婚蔡姓男子先前到某銀行辦理貸款時,意外結識劉姓女行員,兩人破格發展成不倫戀,數度公然約會,蔡男也因此向妻子提離婚,不甘被背叛的蔡妻憤而向2人提告求償。臺南地院審理時,蔡男打死不認有外遇,但法官認爲證據明確,2人侵害配偶權屬實,判應連帶賠償20萬元。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蔡妻主張,與蔡男育有1女,婚姻生活和樂平祥,但自從丈夫到某銀行申辦貸款,結識劉姓女行員後一切變調,丈夫與劉女自2021年8月起密切聯絡,丈夫同年10月甚至要求搬離住家另外租屋,數度與劉女在外約會,劉女也不避諱前往丈夫的租屋處,兩人關係明顯超越朋友。
蔡妻控訴,丈夫不遵守夫妻的誠實義務,與劉女發生婚外情,甚至要求與她離婚,不願意迴歸家庭,使她苦心經營的婚姻破碎,丈夫與劉女的行爲嚴重侵害配偶權,故依法請求兩人連帶賠償60萬元。
對此,劉女辯稱,與蔡男僅是業務往來關係,她不曉得蔡男已婚;蔡男也強調自己與劉女之間絕無逾矩的行爲,至於妻子提交的男女合照證據,影中的2人也並非他們,否認到底。
臺南地院法官勘驗證據,確認蔡男曾於2018年間在某銀行內申請信貸80萬元,承辦人員爲劉女,當時蔡男曾在申請書上記載配偶爲蔡妻,認定劉女分明知情蔡男已婚;法官再根據蔡妻提交的LINE對話紀錄,發現蔡男曾承認自己多次半夜離家與劉女見面等,認定兩人關係的確逾越普通朋友交往關係。
此外,法官指出,監視器清楚拍下,2021年10月間蔡男與劉女前後將2人名下的汽車與機車,停放於一處停車場且先後共乘的畫面,顯見兩人的確多次同進同出租屋處,難以認定此行爲是爲了討論銀行貸款,審酌雙方的經濟能力等一切情狀,判蔡男與劉女須連帶賠償蔡妻20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