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你清潔生殖器」替男童口交 補教師判8年半
竟有這種老師?臺北市一名數學補教老師潘男,去年以「清潔生殖器」爲由性侵一名小二男童,替男童口交。家長事後發現遭老師性侵,憤而向師提告。由於潘男已與男童母親達成和解,地院因此依加重強制性交罪判潘男8年6個月徒刑。臺灣高等法院昨(3日)維持一審判決,全案仍可上訴。
潘男去年9月要將男童脫下褲子,以「清潔生殖器」爲由,多次藉機幫男童口交,或要求男童幫他口交。事後男童下體破皮擦傷,走路姿勢怪異,家長才發現男童遭性侵。
法院一審時,審酌潘男已以臺幣450萬元與被害男童家長達成民事和解,審理時也以保護男童爲由,放棄詰問權,避免讓男童受到二度傷害,因此以妨礙性自主罪判潘男有期徒刑8年半。高院3日駁回上訴,維持一審判決,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