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告出爐 廠商維修不周 府中電梯墜落主因
新北板橋府中游龍天橋電梯日前發生墜落事故,造成2人受傷,鑑定結果顯示廠商未善盡維護保養責任。本報資料照片
新北板橋府中捷運站旁「游龍陸橋電梯」上月鋼索斷裂釀2人受傷,經臺灣省機械技師公會鑑定事故原因,公所昨公佈調查結果,指維護保養廠商未善盡責任,導致鋼索脆化斷裂。公所表示,全案移送檢調偵辦,會將鑑定報告一併交給司法單位釐清責任。
區公所表示,去年起即在合約明確要求電梯鋼索應每年更換。同一維修廠商負責的新北市公有場域電梯經查共9部,除府中2部停用,其餘已通過複查。
游龍陸橋電梯上月27日發生故障急墜事故,造成55歲婦人與8歲侄子骨折,當時第三方公正單位初判主因是剛換不久的鋼索全斷,用手扭一扭就有明顯裂痕。受害者家屬一度到議會陳情,市長侯友宜允諾全力協助。
調查報告指,該部電梯2010年4月啓用,10月27日3條主鋼索全部斷裂,導致車廂自2樓墜落至機坑底,主鋼索因反覆彎曲發生金屬疲勞,導致脆化現象而斷裂。
今年9月保養檢查鋼索,及10月7日、17日維護保養,未能針對歷年鋼索發生斷絲、斷股產生變異徵兆及時發現問題,未善盡維護保養責任。
板橋區長陳奇正說,肇因出爐第一時間有到醫院告知家屬,讓傷者及家屬掌握原因,2名傷者仍在亞東醫院住院療養,手術順利,公所人員持續探望關心,也預付醫藥費。
民進黨議會黨團總召張維倩說,電梯設計本身有問題,使鋼索易受損斷裂,設計有缺陷的電梯竟運行多年,導致民衆身受重傷家庭陷入困難,市府應徹底調查並將調查結果告知議會。
市議員石一佑表示,一般電梯鋼索使用年限爲5至7年,府中游龍電梯每年都在換鋼索消耗大、風險高,市府該考慮廢除或重建,避免「大怒神」意外再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