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物種多樣性 民團籲政府、企業推動「生態綠領就業」
臺灣勞工陣線、臺灣千里步道協會等多個民間團體1日推動「生態綠領就業」,期政府、企業重視並投資有利於生態改善、回覆的工作,讓這些工作擁有更好的勞動條件。(臺灣千里步道協會提供/蔡佩珈臺北傳真)
第15屆聯合國生物多樣性大會(COP15)達成共識,目標2030年前保護全球30%陸域、水域物種多樣性,爲使臺灣達到此目標,臺灣勞工陣線、臺灣千里步道協會等多個民間團體1日推動「生態綠領就業」,期政府、企業重視並投資有利於生態改善、回覆的工作,讓這些工作擁有更好的勞動條件。
多個民間團體1日舉辦記者會倡議「生態綠領就業」,臺灣勞工陣線政策部主任洪敬舒解釋,只要工作有利於生態維護、改善環境就屬於「生態綠領就業」,發展再生能源就是一例,但國際勞工組織定義,「生態綠領就業」必須是有尊嚴的工作,所以這份工作要有助於環境永續,且勞工擁有好的勞動環境、待遇。
地球公民基金會董事長李根政表示,2050年淨零排放最簡單的說法,即是臺灣自然環境有能力吸收多少碳,人們才能排放多少碳,即使太陽光電減碳效率比人造林高50倍,可是森林生態系擁有乾淨水源、空氣、生物多樣性及林業經濟,應避免爲了追求減碳造成森林減損,2050淨零排放路徑第9項戰略「自然碳匯」需納入增加森林生態系、生物多樣性淨零損失,「生態綠領就業」有助於達成此目標。
民團也提出「生態綠領就業」5項政策建議,包含盤點全國環境保育區域及城鄉環境調適業務人力缺口;檢討政府會計及審計制度適切性,進行相應的制度設計;編列自然淨值特別預算,鼓勵企業投入ESG,共同投資生態綠領就業;建立修護臺灣自然環境的生態綠領就業培訓體系;設置院級跨部會生態綠領就業推動平臺。
民團呼籲,政府及企業一起投資「生態綠領就業」,以長遠的視野協助「生態綠領就業」建構完善的技能、良好的工作環境、合宜的報酬,並確保職業安全,成爲尊嚴勞動及永續環境並存的綠色典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