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全覓第二春狂打「這電話」近百次 女性友人嚇傻:7年沒聯絡

保全覓第二春狂打「這電話」近百次,女性友人嚇傻:7年沒聯絡。(示意圖/shutterstock)

臺南一名李姓男保全爲了追求7年前認識的女姓友人,竟在短短2個月內狂打對方電話要求交往,次數高達94次,女子不堪其擾報警處理;法官依犯跟蹤騷擾罪,判處李男拘役30日,可易科罰金,可上訴。

據判決書指出,李男已婚,配偶已去世,獨力撫養就讀高中的小孩,他在2015年間與女子相識,曾互留電話號碼以便於聯絡,但平日並無聯繫,沒想到去年6月,李男突然開始追求女子,瘋狂打電話或傳送訊息給她,短短71天就打了94次,女子不甘其擾報警處理。

李男到案後不否認曾一直打電話給女子,但辯稱自己沒有對她有性方面的騷擾,否認有何跟蹤騷擾罪嫌,仍遭檢方依法起訴。

法官審酌李男不思以理性方式追求女子,竟爲滿足自身私慾,違反女子意願,反覆對其爲干擾行爲,使女子在惶恐下度日,其行爲實屬不該;兼衡李男迄未與女子達成和解賠償損害,女子也表示不願原諒對方,法官依犯跟蹤騷擾罪,判處李男拘役30日,可易科罰金,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