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全員被催債嗆「母狗走路小心」 又拿刀劃傷被害人臉15cm
▲ 陳男不滿黃女頻頻催債,在早餐店持水果刀朝黃女臉部猛砍。(示意圖,非新聞當事兇刀/記者郭世賢翻攝)
新北市一名陳姓男子不滿黃姓女友人催債,先是傳訊嗆黃女「母狗」,並恐嚇「以後走路小心眼睛不要被狗咬到」;幾天後陳男竟「說到做到」,在早餐店內持水果刀攻擊黃女,造成她左臉留下長達15公分的傷口。新北地院依重傷害未遂、恐嚇罪判陳男2年4月徒刑,其中恐嚇罪2月徒刑得易科罰金6萬。
據判決,64歲的陳男從事保全業,與黃女相識10餘年,2人卻因債務糾紛反目;陳男於2018年8月20日傳訊恐嚇黃女:「母狗以後走路小心,眼睛如果被狗咬到變瞎子,下半輩子看不到會很慘」。同月25日,陳男在早餐店與黃女一言不合吵了起來,陳男竟當場拿出水果刀朝黃女臉部猛砍…事後陳男到警局自首;黃女送醫後眼睛無礙,但左臉長達15公分的傷口,還是讓她心有餘悸。
法院審理時,陳男否認恐嚇,辯稱「只是一時氣話,不覺得這樣是恐嚇」;水果刀也是想吃水果纔買的,不是要拿來砍人。當天是先被黃女罵「看門狗」,纔會一時氣憤砍人。他知道闖下大禍,隨後也到警局自首。
法官調閱現場監視器畫面,認爲黃男始終手插擺放水果刀的口袋,顯然是預謀拔刀;攻擊時也不斷朝黃女臉部攻擊。法官認定陳男是想「說到做到」砍瞎黃女,最後依重傷害未遂、恐嚇等罪判陳男2年4月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