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時捷自撞波及14車棄車逃 駕駛到案稱「身體不舒服」先離開
今9日凌晨臺中市南區發生一起車禍,1輛黑色保時捷休旅車不明原因自撞,波及路邊3輛汽車、11輛機車,駕駛肇事後竟棄車徒步逃逸。(圖/警方提供)
今9日凌晨臺中市南區發生一起車禍,1輛黑色保時捷休旅車不明原因自撞,波及路邊3輛汽車、11輛機車,駕駛肇事後竟棄車徒步逃逸。(圖/警方提供)
今9日凌晨臺中市南區發生一起車禍,1輛黑色保時捷休旅車不明原因自撞,波及路邊3輛汽車、11輛機車,駕駛肇事後竟棄車徒步逃逸。(圖/警方提供)
今9日凌晨臺中市南區發生一起車禍,1輛黑色保時捷休旅車不明原因自撞,波及路邊3輛汽車、11輛機車,駕駛肇事後竟棄車徒步逃逸。警方獲報後積極查緝,將2名男子查緝到案,竟辯稱「身體不舒服」先離開。
警方表示,今9日凌晨南區德富路296號前,一輛自小客車沿德富路由南往北方向直行,疑於事故地點失控撞上右側電線杆及停放路旁11輛機車後,再撞3輛汽車停下,肇事後自小客車駕駛疑徒步離開現場,將持續深入追查以釐清相關案情。
警方調查,駕駛爲30歲吳姓男子、乘客爲29歲吳姓男子,兩人爲堂兄弟關係,兩人到案時酒測值都爲0 mg/L。駕駛到案稱因爲身體不舒服所以先離開,惟肇逃行爲已違反道交條例第62條第1項,依法可處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鍰,並吊扣其駕駛執照1個月至3個月,另外警方亦將持續釐清查明案情,如發現有不法情事定依法究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