鮑魚聞人鍾文智棄保潛逃 最高檢指示全力緝捕

「連一鮑魚」鍾文智跑了,最高檢指示北檢全力緝捕。(中時資料照片)

前「連一鮑魚」負責人鍾文智因涉嫌操縱新加坡商「揚子江船業公司」多檔臺灣存託憑證(TDR)之證券交易價格及洗錢,經最高法院於2025年3月12日判決有罪確定,累計宣告刑期高達30年5月。臺北地檢署於同日立即啓動防逃機制,然而在拘提未果後,隔日發佈通緝。最高檢察署已函請臺北地檢署全力執行緝捕,並通知相關單位加強限制出境及出海等境管措施,同時函請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廢止及註銷其護照,以防止鍾文智潛逃海外。

鍾文智過去就曾有操縱TDR之證券交易價格前科,於2015年間遭判刑1年8月確定後,在發監前逃亡並遭通緝。通緝期間,他甚至數度冒用他人護照出入境,直到2017年1月13日欲再度出境時,才被境管人員察覺並緝獲,其所犯冒用護照等罪,另經法院判決有期徒刑4月確定。

本次鍾文智再犯操縱TDR之證券交易價格等罪,於2023年5月經臺灣高等法院判決有罪,宣告刑期合計30年4月。儘管法院在三審審理期間一度對鍾文智實施科技設備監控,但於2024年10月17日期滿後卻未予延長,僅將具保金額提高至新臺幣1億元,並搭配境管及按時向派出所報到等措施。

最高檢表示,鍾文智前案即有逃避發監紀錄、二審已判處重刑及犯罪所得高達4億4132萬餘元等情況,外界質疑此等防逃措施是否足夠,並對司法威信造成嚴重影響。最高檢察署指示臺北地檢署儘速查明釐清,並將調查結果陳報。

最高檢察署呼籲鍾文智應儘速到案,面對法律制裁。同時也提醒民衆切勿藏匿或協助鍾文智逃避追緝,否則將可能觸犯刑法藏匿人犯罪,最重可處2年有期徒刑。若民衆知悉鍾文智的行蹤或所在,請踊躍提供相關情資,協助司法機關儘速將其緝捕歸案,以維護司法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