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資優生弒母案 法官「1原因」二審仍判死

北大資優生弒母案福建高院維持原判死刑,法院表示,吳謝宇作案時具有完全的辨認能力和控制能力。(示意圖/達志影像)

大陸微信號「福建高院」30日消息,北京大學資優生吳謝宇弒母藏屍扮男模逃亡案,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30日依吳謝宇故意殺人、詐騙、買賣身分證件上訴一案,二審公開宣判,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併科罰金十萬三千元(人民幣,下同)。

福建省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認定:吳謝宇悲觀厭世,曾產生自殺之念,其父病故後,認爲母親謝某生活已失去意義,於2015年上半年產生殺害謝某念頭,併網購作案工具。同年7月10日17時許,吳謝宇趁謝某回家換鞋之際,持啞鈴槓連續猛擊謝某頭面部數下致其死亡,清理清洗現場、並將母親遺體以保鮮膜纏繞藏屍後潛逃。

後吳謝宇編造謝某陪同其出國交流學習的事實,以需要生活費、學費、財力證明等理由騙取親友人民幣144萬元用於個人揮霍。爲逃避偵查,吳謝宇還購買了十餘張身分證件,用於隱匿身分,逃亡福州、河南、上海、重慶等至少四個地方停留,並在重慶夜店從事男模工作。

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吳謝宇以故意殺人罪、詐騙罪、買賣身分證件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罰金人民幣十萬三千元。

宣判後,吳謝宇提出上訴。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2023年5月19日公開開庭審理查明的事實與一審一致。

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認爲,吳謝宇的行爲已構成故意殺人罪、詐騙罪、買賣身分證件罪。吳謝宇因自己的錯誤認知產生殺母惡念,作案前精心預謀,準備作案工具,謀畫殺人手段以及對作案現場的佈置和清理,作案手段極其殘忍,作案後僞造謝某筆跡製造謝某存活的假像騙取親友錢款,網購他人身分證件並毀壞隨身手機卡以逃避偵查,將騙得的錢款用於揮霍,毫無認罪、悔罪之意。

吳謝宇的行爲嚴重挑戰法律,違背倫理道德,踐踏人類社會正常情感,社會影響極其惡劣,罪行極其嚴重。

綜合全案證據,吳謝宇作案時具有完全的辨認能力和控制能力。一審判決認定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準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式合法。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對吳謝宇的死刑裁定依法報請大陸最高人民法院覈准。

二審審理過程中,法庭依法保障了吳謝宇及其辯護律師各項訴訟權利。部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媒體記者以及羣衆代表旁聽宣判。

★《中時新聞網》關心您,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

★《中時新聞網》關心您,有家暴事件請撥打113保護專線。